世界級、國家級銀獎及以上,省級金牌、一等獎,直接錄取本科!
近日,江蘇省教育廳發佈了《江蘇省2025年中職職教高考實施辦法》,一起來看看!
江蘇省2025年
中職職教高考實施辦法
爲確保我省2025年中職職教高考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範圍及對象
中職職教高考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組成部分,主要招收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中職校)的應、往屆畢業生,中職校主要包括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等。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省內中職校畢業,或具有我省戶籍、省外中職校畢業;
3.已報名並參加我省中職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職學考);
4.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中職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中職校一年制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
(一)中職職教高考招生包括本科批次、專科第一批次和專科第二批次,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中職職教高考年度招生計劃,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佈。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廳正式公佈的招生計劃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學籍。
(二)招生章程是高校開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據,也是高校向社會公佈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我省有關規定製訂本校招生章程,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範,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政策規定覈定後方能向社會公佈。招生章程一經公佈,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中應當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類型、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凡與國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違背的,一律以國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爲準。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報名、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
(一)報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職教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有關中職校(報名點)分級管理。各地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網上報名的培訓指導、現場簽字確認等工作。
(二)所有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全省統一網上報名與報名信息現場確認,並按規定在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考生所報科目組、專業基本技能方向必須與考生在中職校所學專業對應。
(三)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職教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有關中職校負責。技工學校畢業生參加報名的,其學籍或學歷須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官方網站查詢驗證通過。中央廣播電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參加報名的,須爲江蘇省戶籍,且學籍或學歷須在中央廣播電視中等專業學校官方網站查詢驗證通過。考生報名資格審覈無誤後方可報名。
四、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一)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無體檢信息的考生不得參加中職職教高考錄取。
(二)體檢工作由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職教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共同負責,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和要求進行。
(三)報考烹飪、旅遊管理專業考試的考生均須提前進行轉氨酶檢查。
(四)體檢工作截止日期爲2025年4月15日。
五、命題
(一)文化統考的命題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按省教育廳公佈的原對口單招語文、數學、英語和各專業大類專業理論考試大綱執行,有關高校和中職校在命題教師的選派等方面有責任予以支持與配合。
(二)專業基本技能考試的命題工作由各專業技能聯合考試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專業聯考委)分別組織實施。命題按省教育廳公佈的原對口單招專業技能考試標準執行。已經與中職學考專業基本技能考試銜接的建築、化工、農業、旅遊管理、烹飪、紡織服裝、藥品等7個科目組按照中職學考有關要求執行,專業基本技能採用中職學考相關專業類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成績。
六、考試
(一)考試形式。實行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文化統考。專業基本技能考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專業聯考委確定,其中,建築、化工、農業、旅遊管理、烹飪、紡織服裝、藥品等7個科目組的考生按照中職學考有關要求參加考試,考試分爲A、B兩場,A場考試合格後方可參加B場考試。文化統考科目爲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綜合理論,實行閉卷筆試。
(二)科目分值。除藝術以外的科目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文化統考總分值1000分。其中,專業基本技能300分(建築、化工、農業、旅遊管理、烹飪、紡織服裝、藥品等7個科目組專業基本技能A場考試100分,B場考試200分);專業綜合理論300分,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00分。藝術科目組專業不設專業綜合理論考試,總分值爲700分。
(三)考試時長。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時長由各專業聯考委按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文化統考考試時長爲語文150分鐘,數學120分鐘,英語120分鐘,專業綜合理論150分鐘。
(四)考試日期。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日期爲2025年3月1日至16日,由各專業聯考委具體確定本專業考試日程並適時向社會公佈;文化統考日期爲2025年4月19日至20日。
(五)考試組織。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考試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各設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各專業聯考委組織實施。
1.文化統考由各設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嚴格按照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的中職職教高考文化統考考務工作細則,在標準化考點組織實施。
2.專業基本技能考試由各專業聯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江蘇省中職職教高考專業基本技能考試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另文下發)要求組織實施。
七、評分與評卷
(一)文化統考評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所有科目均實行網上評卷。
(二)專業基本技能考試評分工作由各專業聯考委統一組織實施,各專業聯考委對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成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三)文化統考和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成績均由省教育考試院公佈,具體公佈方式和時間另行通知。
八、志願填報
(一)中職職教高考志願填報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職教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有關中職校(報名點)分級管理,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各地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網上填報志願的培訓指導工作。
(二)中職職教高考志願填報工作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志願填報對象爲專業基本技能成績合格且參加文化統考的考生,填報時間爲中職職教高考文化統考成績公佈後;第二階段志願填報對象爲參加中職職教高考報名和體檢、取得中職學考成績且未被第一階段錄取的考生,填報時間爲第一階段錄取結束後。
(三)實行全省統一網上志願填報,所有符合中職職教高考志願填報條件的考生,均須按照志願填報文件(另行下發)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持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卡在網上填報志願,無需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得補填報志願。
(四)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必須與報名時所報科目組相符,農業和藝術科目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必須與報名時所報專業基本技能方向相符。
(五)中職職教高考本科和專科第一批次設置平行志願和徵求志願。本科批次設置A、B、C、D、E等5個院校志願,專科第一批次設置A、B、C、D、E、F、G、H等8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3個專業志願與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徵求志願設置與平行志願一致。
(六)中職職教高考專科第二批次設置A、B、C、D、E、F等6個“院校+專業”志願,分兩輪進行,採用計算機匹配方式進行錄取。
九、獎勵與照顧政策
(一)世界技能大賽、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江蘇技能狀元大賽、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等比賽獲獎考生享受的獎勵政策如下。
獲獎考生必須參加中職職教高考報名,取得文化統考成績,獲獎的比賽項目必須與所報科目組對應,方能享受中職職教高考獎勵政策。考生在校期間參加上述大賽獲獎,可直接認定該生相應的專業基本技能成績。
獲得世界技能大賽獎項、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銀獎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銀牌及以上、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江蘇技能狀元大賽金牌、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可根據志願直接錄取省屬院校本科專業學習(以下簡稱直接錄取本科)。
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銅牌、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銅獎、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江蘇技能狀元大賽銀牌、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考生,可根據志願直接錄取省屬院校專科專業(不含高職與本科“3+2”分段培養專業)學習(以下簡稱直接錄取專科);如該考生成績達到本科投檔要求,可參加本科階段投檔與錄取。
獲得省級技能大賽優秀獎考生的專業基本技能成績,可認定爲當年本專業全省統一專業基本技能基本考試合格線分數;獲得國家級技能大賽優秀獎及以上與省級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的專業基本技能成績,可認定爲當年本專業全省統一專業基本技能考試合格線的120%(超過滿分300分,以滿分300分計)。技能大賽獲獎考生也可參加專業基本技能考試,如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成績與獲獎認定專業基本技能成績不相一致,按其較高分值計算專業基本技能成績。
國家及省技能大賽美容美髮項目中,模特選手與技能操作選手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根據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要求,每年省賽後要新增部分項目省級選拔賽。參加省級選拔賽獲獎選手與省技能大賽獲獎選手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獲得省技能大賽優秀獎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政策。
技能大賽獲獎考生享受中職職教高考獎勵政策,所獲獎項自獲獎之日起三年內有效。
(二)獲得省職業院校創新創業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省“三創”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政策。
(三)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獎的體育科目組考生享受的獎勵政策如下。
獲獎考生必須參加中職職教高考體育科目組報名,必須取得專業基本技能考試合格成績和文化統考成績,方能享受中職職教高考獎勵政策。
獲得全國體育比賽(由國家體育總局或教育部組織的青少年單項比賽、分區賽、分項賽、系列賽、全國中學生比賽)前6名,江蘇省體育比賽(由省體育局或省教育廳組織的省運會、省級單項比賽、省中學生比賽)前3名的考生,可根據志願直接錄取省屬院校專科專業(不含高職與本科“3+2”分段培養專業)學習。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將在考生總分(藝術科目組爲文化分)的基礎上照顧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本條可與第(一)(二)條中的獎勵政策同時享受。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十、錄取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遠程網上錄取。中職職教高考錄取分爲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爲本科批次和專科第一批次,使用中職職教高考成績進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第二階段爲專科第二批次,院校根據招生章程中公佈的錄取原則(使用中職職教高考成績或中職學考成績等)開展錄取。
(一)第一階段(本科批次、專科第一批次)
1.劃線原則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招生計劃數、考生志願和成績等情況,按科目組分別劃定本科、專科第一批次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農業和藝術科目組按技能方向劃定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錄取體制
中職職教高考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符合招生條件、成績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按照院校招生計劃數100%,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願投檔。招生院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並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監督招生院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及規定的行爲。
3.錄取原則與投檔辦法
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對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平行志願“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投檔規則進行投檔。
除藝術以外的科目組以考生文化與專業基本技能成績之和作爲投檔成績。藝術科目組藝術設計方向以考生文化和專業基本技能成績之和作爲投檔成績;音樂教育、舞蹈編導方向以考生專業基本技能成績作爲投檔成績。
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其專業基本技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後投檔,如仍有同分情況,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其志願全部投檔。
徵求志願投檔辦法與平行志願投檔辦法相同。
(二)第二階段(專科第二批次)
中職職教高考專科第二批次分兩輪進行,每輪均包括三個步驟。
1.考生填報志願。參加中職職教高考報名和體檢、取得中職學考成績且未被第一階段錄取的考生,通過網上志願填報系統,按“院校+專業”的方式可同時填報6個“院校+專業”志願。
2.院校審覈。 院校依據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按照錄取原則,對填報志願的考生進行審覈,審覈通過的考生即爲院校預錄取考生。其中,參加中職職教高考且成績達到專科第一批次省控線的考生,原則上按照中職職教高考成績優先確定預錄取位次,其他考生由院校根據招生章程中公佈的錄取原則(使用中職職教高考成績或中職學考成績等)確定預錄取位次。預錄取位次由招生院校負責解釋。
3.計算機匹配錄取。 凡被院校預錄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通過計算機系統,按照考生填報志願的先後順序和院校確定的考生預錄取位次自動匹配錄取1個院校及專業,錄取即完成,考生不需通過網絡確認錄取信息。
凡第一輪符合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第二輪填報志願;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填報其他院校;未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辦理錄取備案手續。
經過考生填報志願、院校審覈、匹配錄取後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可再繼續參加下一輪;每輪執行計劃數爲上一輪未完成的計劃數;院校須在每輪填報本校的考生範圍內確定考生預錄取位次;當院校錄取考生數達到招生計劃數時,即視爲完成招生計劃。
(三)錄取要求
高校錄取新生須按規定程序,按時完成提檔、閱檔、退檔、審覈等各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無故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校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代爲錄取,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
凡已被各類普通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中職職教高考錄取。凡已被中職職教高考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各類普通高校錄取。
十一、收費標準
根據《關於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6號)以及《關於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有關規定,報名費爲每生20元,文化統考考試費爲每門26元。藝術科目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費爲每生每科60元,其他專業基本技能考試費爲每生每門40元。
十二、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中職職教高考工作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環節多、時間緊、要求高。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專業聯考委和中職校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對中職職教高考有關工作的統籌管理,成立組織領導機構,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明確工作職責與分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二)全力做好考試招生相關工作。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職教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有關政策宣傳、資格審查、報名、體檢、文化統考、志願填報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特別要加強考生資格審覈和誠信考試教育,維護良好考試環境。
(三)紮實做好專業基本技能考試管理工作。各專業聯考委和專業基本技能考試考點學校應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加強對專業基本技能考試的組織管理,增強責任意識,在命題、評分、安全保密等環節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確保公平公正。要切實強化服務意識,積極主動地爲考生參加考試提供服務。
(四)切實做好轉段升學考覈工作。轉段升學相關工作按照《2025年轉段升學工作管理辦法》執行,並按照《2025年中職學生轉段升學考覈信息庫結構標準》上報擬錄取名單。各牽頭高校應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協調中職校共同制定科學合理的轉段升學考覈方案和操作辦法,加強轉段考生資格審查,杜絕非轉段升學項目的學生參加轉段升學。同時要強化考覈工作管理,加強對有關中職校的業務指導,確保考覈工作公平公正。
(五)加強監督檢查。各設區市教育局和各專業聯考委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相關要求,切實發揮教育行政部門和考點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力度,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檢查和監督。要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肅查處違規事件,對在考試招生工作中有違規違法行爲的考生和工作人員,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1.2025年中職職教高考科目組與專業基本技能方向代碼表
2.2025年轉段升學工作管理辦法
3.2025年中職學生轉段升學考覈信息庫結構標準
▍來源:江蘇招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