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明確:舉報有獎,最高3000元!
(原標題:石家莊明確:舉報有獎,最高3000元!)
1.餐飲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安裝或閒置油煙淨化裝置的;
2.露天燒烤的;
3.露天焚燒垃圾、秸稈、落葉的;
4.露天噴漆的;
5.車輛冒黑煙的;
6.建築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拆遷工程、綠化工程等各類施工場地未採取圍擋、苫蓋、噴淋、溼法作業等防塵抑塵措施的;
7.施工工地未設置揚塵公示牌,或者未按照揚塵公示牌公示內容落實“六個百分百”和“兩個全覆蓋”的;
8.建設單位未對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覆蓋,或者未對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的;
9.主次幹道未按標準進行沖洗,市區周邊道路、國省道幹線、公路未及時清掃保潔;洗掃過程未溼法作業的;
10.使用柴油機改造霧炮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冒黑煙的;
11.渣土車遺撒在道路上的渣土清掃不及時造成揚塵污染的;
12.城區內建築垃圾運輸過程中的車輛車身不潔或未使用機械化全密閉苫蓋裝置造成遺撒的;
13.違法經營儲煤(配煤)場及散煤銷售點的;
14.違法使用燃煤小鍋爐的;
15.涉氣工業企業偷排大氣污染物,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或擅自拆除、停運、閒置污染物處理設施的;
16.企業料堆場未採取有效抑塵防治措施的;
17.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設置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未採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的。
同時,進一步明確了市民有獎舉報渠道,方便市民隨時舉報上述環境違法行爲。
舉報問題經查證屬實後,凡符合《石家莊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爲舉報獎勵辦法》的,給予500至3000元現金獎勵。符合《衛藍天隨手拍獎勵細則》的,給予10至50元不等的話費激勵。
來源:石家莊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