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中植!債權申報以及操作指引發布

中植集團破產清算案出現新進展。2月2日,中植企業集團官微推送了《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申報公告及操作指引》。根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告,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在2024年4月5日前,以非現場方式向管理人申報債權。該次申報採取線上申報形式,中植集團在公告中貼出了PC、手機申報端的操作手冊及視頻。公告顯示,未在4月5日前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補充申報人補充分配;爲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未依法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此外,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召開時間及方式將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另行通知,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回顧來看,2023年8月,“中植系”旗下四大財富管理公司延期兌付,引發市場關注。2023年11月,中植集團自曝風險,發佈《致投資者的一封致歉信》,顯示中介機構初步盡調發現,一是按照中介機構模擬合併口徑測算集團總資產賬面金額約2000億元,由於集團資產集中於債權和股權投資,存續時間長,清收難度大,預計可回收金額低,流動性枯竭,資產減值情況嚴重;二是債務規模巨大,剔除保證金後相關負債本息規模爲4200億元至4600億元。初步盡調顯示,中植集團已嚴重資不抵債,存在重大持續經營風險,短期內可用於兌付債務的資源遠低於整體債務規模。去年11月,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通報,近期,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依法對“中植系”所屬財富公司涉嫌違法犯罪立案偵查,對解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024年1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告顯示,債務人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爲由,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該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破產原因,故裁定受理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申請。 另外,北京大成律師事務被指定爲爲中植企業集團破產清算案管理人,管理人負責人爲鄭志斌律師。據瞭解,鄭志斌律師是著名的破產法專家,從事破產重組業務20餘年,承辦過無錫尚德、中國二重等上百件破產案件。中植系爆雷也牽涉到多家上市公司董監高。2023年11月,美吉姆董事長馬紅英、*ST天山董事長馬長水失聯,公開資料顯示,馬長水擔任了中植集團副總裁,也任ST宇順董事等職,馬紅英現任中植集團財務總監。隨後去年12月,ST宇順和皓宸醫療監事會主席、中植系背景高管朱谷佳也無法取得聯繫。更多內容請看《突發!兩A股公司宣佈:董事長失聯!均有中植系背景》責編:張騫爻校對: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