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托育服務收費!河北兩部門印發通知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托育服務收費政策的通知
冀發改公價[2024]1537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衛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公共服務局:
爲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發改價格〔2024〕1477號)精神,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支持擴大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提升服務可及性,有效減輕人民羣衆托育負擔,經商省教育廳,現就完善托育服務收費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惠托育服務機構範圍
本通知所稱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是指接受政府支持,面向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照護服務的托育服務機構,具體包括各類公辦托育服務機構,接受場地費用減免、建設運營補貼等政府支持的各類社會力量舉辦的普惠托育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社會辦普惠托育服務機構),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開設的託班。公辦、社會辦普惠托育服務機構由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發佈並定期更新。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託班按規定招收2至3歲幼兒(中央財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務發展示範項目城市招收0至3歲幼兒),提供普惠托育服務。
二、收費管理方式
托育服務機構收費包括基本服務費和其他服務費。其中,基本服務費包括保育費、住宿費(僅限寄宿制);其他服務費指在基本服務費外,服務機構收取或代收的伙食費、材料費等其他費用。
(一)公辦托育服務機構。堅持非營利性原則,基本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20%,下浮不限,托育服務機構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並分別抄送同級價格、衛生健康部門。其他服務費收費標準原則上由托育服務機構依據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合理確定。
(二)社會辦托育服務機構。社會辦普惠托育服務機構、其他民辦非營利性托育服務機構的基本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各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20%,下浮不限,托育服務機構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並分別抄送同級價格、衛生健康部門。其他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三)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開設的託班。收費標準由各市、雄安新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教育等部門分別參照當地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根據成本差異等情況合理確定,報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批准後實施。
其他類型托育服務機構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托育服務機構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主制定。
三、收費標準制定原則
制定政府指導價,由各市、雄安新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履行成本調查等程序,以扣除政府投入、社會無償捐贈等後的服務成本爲依據,綜合考慮當地收入水平、市場供求狀況、機構性質、服務類型等因素,合理確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報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批准後公佈實施。保育費標準要區分不同性質的服務機構、不同班型科學合理分別制定,杜絕“一刀切”。保育費定價成本主要包括折舊與攤銷費、運行維護費(含材料費、維護修繕費、職工薪酬、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已公佈托育服務機構等級評定結果的,可根據服務機構等級和成本情況分別制定。
四、嚴格規範收費行爲
(一)建立目錄清單制度。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推動普惠托育服務機構、其他民辦非營利性托育服務機構建立基本服務費和其他服務費目錄清單,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建有門戶網站的,要同時在網站公示。目錄清單應包含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收費依據等。目錄清單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未按規定公示或公示內容與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費。各市、雄安新區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要將本地普惠托育服務機構、其他民辦非營利性托育服務機構收費目錄清單在統一平臺進行集中公示並及時更新,接受社會監督。
(二)嚴格規範結算方式。保育費、住宿費可由托育服務機構根據實際,按月或季度收取。當月嬰幼兒在託時間爲0天的不得收費,實際在託時間1至10天的,按月收費標準的50%收取;實際在託時間11天及以上的按整月收取。因托育服務機構原因導致嬰幼兒實際在託天數不足1個月的,按實際在託天數收取。嬰幼兒入托後因故退託的,保育費以實際在託時間按上述規定扣除當月應繳費用後退還餘額。原則上半日託每人每月不超過全日託50%;計時託按小時計算收費,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各地根據實際,明確按小時計算的具體辦法。
(三)強化服務合同約束。托育服務機構事前應簽訂書面服務合同,確保服務對象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並定期提供費用清單和相關費用結算賬目。對合同期內退託的,收費結算按照合同約定執行。托育服務機構調整具體收費標準時,對尚在合同期內的嬰幼兒,應按原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不得違反服務對象意願強制服務,在合同約定外強制收費。
五、完善收費政策評估優化機制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托育服務價格監測,及時瞭解行業動態。強化收費政策評估,通過自行評估、委託第三方機構評估等方式,對收費管理方式、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進行定期評估,並及時調整優化相關政策。評估週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各市、雄安新區價格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應將本地收費政策評估調整情況及時報告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
六、強化組織實施
(一)落實支持政策。各地要對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嬰幼兒明確收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托育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托育服務機構收費管理工作,認真落實上述政策要求,將完善收費政策與擴大服務供給、提升服務質量有機結合,積極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托育服務成本分擔機制。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制定公辦、社會辦普惠托育服務機構認定標準,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按標準組織認定,嚴格監督管理。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負責對幼兒園開設託班的資質進行評估審覈,加強日常管理,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備案和業務指導工作。各市、雄安新區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擬定和完善本地托育服務機構收費具體政策;在出臺政策時,要同步加強宣傳解讀,及時迴應社會關切,推動政策平穩實施。
(三)嚴格監督管理。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與衛生健康、教育、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依據職責加強監督檢查,認真受理托育服務收費及支持政策落實情況等投訴或舉報,嚴肅查處各類收費及用水、用電、用氣、用暖支持政策不落實等違法違規行爲,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件公開曝光。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加強托育服務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冀發改公價〔2023〕1093號)同時廢止。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1月25日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編輯:楊晨曦
主編:呂海坡
監製:朱湘鶴 劉新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