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工藝更改未報批環評,萊茵生物控股公司被罰60.15萬
新京報訊(記者張兆慧)8月16日,萊茵生物發佈公告稱,控股孫公司利川華恆收到恩施州生態環境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2024年4月16日,恩施州生態環境局利川市分局對利川華恆進行了現場調查,發現其存在以下生態環境違法行爲:利川華恆利川市1.5萬噸/年植物提取項目於2022年6月取得環評批覆後,白藜蘆醇生產線未按經環評批覆的生產工藝流程建設,於2023年7月新增渦輪離心機對虎杖殘渣進行脫水處理。生產工藝改變後,虎杖殘渣由原來直接烘乾改變爲脫水處理後再烘乾,改變後的工藝新增了污染物,與原環評報告明顯不符,未依法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恩施州生態環境局利川市分局認爲,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參照《湖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2021 年修訂版)》的裁量,對利川華恆罰款60.15萬元。
萊茵生物稱,經公司覈查,此次事項系控股孫公司利川華恆爲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能耗,對生產線進行了工藝流程優化,優化後的工藝會產生微量廢液,而利川華恆未及時就工藝變更事項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導致優化後的工藝流程與原環評報告批覆不符。
事件發生後,萊茵生物立即要求利川華恆管理層聘請有資質的危廢檢測、處理單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積極進行整改和提出聽證申請,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追責處理。
截至目前,該事件涉及的生產線正處於生產工藝改造升級中,利川華恆將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並在獲得正式批覆後再投入生產。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