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民間活動新北要擬防恐計畫 民怒變相限制民眾權力

民間團體今年向新北市府申請辦理活動時,市府告知需辦理恐攻防範計劃,遭到退件表示今年需提出恐攻計劃。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許多民間單位過往經常在各地方舉行民間或民俗等團體活動,如需使用公共空間、大型集會需事前向新北市府申請許可,但已辦理多年民間團體今年送審卻遭退件表示今年需提出防恐計劃,民衆不滿向議員鄭宇恩陳情,民間團體不如公關公司專業、無法界定何謂恐攻,批評市府變相限縮民衆權力。鄭宇恩盼市府提供更多輔導。消防局表示,主辦方評估無恐攻風險,可免訂恐攻防範計劃。

有團體向鄭宇恩陳情指出,新北市修正「新北市政府執行民間辦理大型羣聚活動作業要點」後大幅增加計劃書內容,民間團體不像專業公關公司可以作業,冗雜計劃書等於變相限制民衆辦理活動權利,讓想辦理活動團體望之卻步。計劃要求許多無關活動內容,或是申請團體無力改變事務。如要求擬定恐怖攻擊計劃,根本無法界定什麼叫做恐怖攻擊,反倒讓參加民衆陷入恐慌。

該團體表示,多次辦理同樣活動,都按過往格式送件,今年卻被退件,才知計劃書有大幅修正,又須在三日內補正,措手不及;計劃書橫跨市府各局處單位,填寫時如無頭蒼蠅不知如何下手,盼市府有單一窗口可以提供輔導,讓申請單位可依市府規定辦理,不要只是收到市府冷冰冰退件公文。盼改善讓未來每場活動都能安全,團體可以順利申請。

市議員鄭宇恩表示,去年因應梨泰院踩踏事故,各地方政府包含新北在內據內政部函頒《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作業指引》,修正民間辦理大型羣聚活動作業要點,不過新版規範相較過去增加緊急醫療救護措施、臨時哺集乳室、菸害防制等新增項目,甚至還要提出「恐怖攻擊防範計劃」,對欲舉辦大型活動的民間團體來說,都是相當大的挑戰。

鄭宇恩說,恐怖攻擊防範是民間團體從未曾遭遇狀況,民間團體自行擬定恐怕不切實際。盼市府提供民間團體更多輔導及協助,讓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機制得以實際落實,和民間團體共同攜手來維護民衆活動安全。

新北市消防局對此表示,內政部去年2月函頒「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作業指引」,爲強化新北市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在新北市舉辦大型活動應遵守安全管理規範,包含風險評估、防範措施及自主檢核機制等。其中有關恐怖攻擊防範部分,若主辦方評估無恐攻之風險,即可免訂定恐攻防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