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光電業者600萬 苗栗通霄鎮長遭羈押

通霄鎮長陳漢志。(謝明俊攝)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爆貪瀆弊案,苗栗地檢署歷經兩年蒐證,15日指揮調查人員,搜索通霄鎮公所,查扣多項資料,約談、傳訊鎮長陳漢志等24人,經移送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復訊後,認爲陳漢志等涉收光電業者回扣、賄賂,不法所得逾600萬元,當庭逮捕陳漢志及前通霄鎮公所秘書陳志豪、蔡弘懋3人,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院開庭後裁準。

55歲的通霄鎮長陳漢志,是通霄在地人,早年自新竹師專畢業後,返回通霄鎮通霄等國小任教,後來升任主任、校長,爲人相當四海,並深諳投資理財,與友人合作投資建設公司、補習班等行業,經營績效非常好,累積大量財富,因而決定自教育界退休,轉戰政界,直接角逐通霄鎮長寶座,2018年間以些微票數勝出,當選通霄鎮長。

總統蔡英文上臺後全力推動太陽能光電,通霄鎮因許多山區農作產業不發達,引來許多光電業者進駐,要將山區開發成太陽能光電區,包括生態保育見長的北勢窩、楓樹窩等山區,都有光電業者將翠綠山頭植被全部砍光,改設太陽能光電板,由於當地是石虎重要棲地,引發許多動保、環保人士不滿抗議。

據悉,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這次指揮調查局人員,搜索通霄鎮公所,並約談陳漢志及多名相關人員後,檢察官認爲陳漢志、陳志豪、蔡弘懋等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取回扣、行賄和收賄等罪,當庭逮捕聲押禁見。苗栗地院開庭後,以3人涉犯重罪,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準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