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泳池漏電住戶喪命 管委會判賠近300萬元

泳池漏電導致住戶喪命,管委會一審判賠近300萬元。(林和生攝)

屏東李姓男子2016年於梅姬颱風過後,到社區附設泳池游泳,竟因泳池上方金屬棚架內的監視器漏電,導致他觸電身亡,家屬事後向社區管理委員會及施作廠商提出民事求償,屏東地院審酌後,認定管委會有所疏失,一審判賠家屬298萬餘元,可上訴。

李男當天下午獨自社區泳池游泳,但當時泳池上方遮雨棚監視器電線絕緣外皮破損導致漏電,讓他不慎觸電當場休克,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李男家屬認爲社區管委會及相關施工人員有所疏失,因此提出包括精神慰撫金、喪葬費用、扶養費等。

法官調閱相關證據後認定,大樓並未裝設「漏電斷路器」,且電線與遮雨棚溝槽鐵勾也未保持15公分以上距離,或加裝隔離物等,讓電線因經常性摩擦或日曬而脆裂,導致電線外皮破損而漏電。

審酌後判決社區管委會應賠償李妻178萬7708元、2名子女各6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