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日照機構開放指引出爐 6大重點一次看
社區日照機構開放指引出爐,送託者需打完疫苗滿14天。(本報系資料照)
社區日照機構開放指引。(圖/指揮中心提供)
三級警戒期間,爲降低失能者及身心障礙者羣聚傳染風險,社區式機構都暫停提供服務,如今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相關機構開放的指引,其中包括「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成」、「送託者須打過疫苗14天」,且做好防疫整備工作纔可逐步恢復提供服務。
指揮中心表示,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防疫管理指引的適用範圍包括「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構(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附設於住宿機構之日間照顧服務」、「身心障礙日間型服務(含社區日間作業設施、社區式日間照顧、日間服務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日間型)」、「早期療育機構」。
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防疫管理指引的適用範圍。(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表示,該指引的重點可分作「機構提供服務條件」、「服務對象接受服務條件(未成年者不適用)」、「自主防疫管理措施」、「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應變措施」、「發生確診病例應變處置」。
一、服務條件
(一)機構提供服務條件:
2.未接種疫苗、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SARS-CoV-2抗原快篩(以下簡稱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於三級警戒期間須配合每週自費提供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二)服務對象接受服務條件(未成年者不適用):
1.建議服務對象接種第一劑疫苗滿14日後,再前往接受服務。
2.未接種疫苗、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接受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或解除隔離證明,於三級警戒期間須配合每週自費提供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二、自主防疫管理措施:
(一)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之健康管理部分,若爲確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抗原快篩陽性者均不可提供或使用服務。
(二)規劃服務動線、分區空間及隔離空間,建立分艙分流及分組活動、用餐機制。
(三)交通服務管理,每車以10人(含司機)爲限,車內禁止用餐、飲水。
三、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之應變措施及發生確診病例應變處置:
(一)發現疑似病例,機構應於24小時內通報,疑似病例應各自於隔離空間等候就醫或返家,且不得搭乘大衆交通工具。
(二)任1位工作人員或服務對象爲確定病例時,應暫停服務且立即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機構應進行相關人員造冊,並向該等人員宣導請其確實配合疫調。
(三)立即就已知資訊先通知確定病例及可能與其有接觸之人員,等待衛生單位調查與聯繫。
家庭託顧服務部分,因規模較小,且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皆爲公費疫苗第五類施打對象,不易發生大規模羣聚感染情形;雖不在指引適用的範圍,但仍應在家庭託顧員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的前提下,參考社區式服務防疫管理指引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