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9點檔》南投4農民詭異中毒身亡 真相發毛!全因「米酒」
2011年南投縣信義鄉發生2對夫妻中毒死亡的案件,圖爲警方於當時封鎖事發住宅蒐證。(中時資料照/沈揮勝攝)
嫌犯朱明福(黃衣者)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爲朱嫌由法警押解進入法庭的情形。(中時資料照/沈揮勝攝)
2011年震驚全國、造成恐慌的南投縣信義鄉農民集體中毒4死命案,下毒行兇的朱明福,僅因不滿王姓同居女友另嫁他人,竟把含有劇毒的葡萄催芽劑摻入米酒中,致王女等4人中毒死亡,最高法院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主動供出行兇過程,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讓他逃過一死。
這起案件案發時舉國震驚,甚至一度傳出農民使用農藥出了問題,造成人心惶惶,後來爲了釐清真相,檢警數度封村,採樣檢查,最後才確認是預謀的毒殺命案。
檢方起訴指控,62歲的朱明福,在信義鄉東埔村種番茄認識王女,2人在2010年4月間在工寮同居,同年10月,朱男到屏東打工,王女轉到林姓男子菜園打工而相戀,朱男想挽回已來不及,王女和林男在2011年2月登記結婚。
朱男因此萌生報復之心,他得知葡萄催芽劑無色、無味且有劇毒,預先購置一瓶,將約100毫升的葡萄催芽劑倒入米酒內。
遺留在事發現場遺留的米酒瓶。(中時資料照/沈揮勝攝)
工寮現場留下米酒瓶和水壺。(中時資料照/沈揮勝攝)
2011年6月30日,王女和丈夫吵架,帶着6瓶米酒跑來找朱訴苦,朱卻覺得被玩弄感情,等王女有幾分醉意,遂將毒酒混入未喝的4瓶米酒內,要王女帶回去喝。
同年7月5日,林姓男子、王姓女子和僱工田姓夫婦共進晚餐,將朱男下毒的米酒拿出來喝,4人隨即出現噁心、嘔吐,神智不情等症狀,相繼送醫急救後,中毒死亡。
朱明福早在年初即備毒準備報復,在獲悉舊情人王美永死亡後,還特別將當天的日曆打折,「因爲太愛她了,不願意忘記這個日子」。(中時資料照/沈揮勝攝)
本案從一審、二審、更一審都認定朱男能預見危害發生,卻執意下毒,認爲他殺害林男及王女是確定故意、毒死王姓夫婦是不確定故意,將他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2013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合議庭認定朱男無前科,非泯滅人性、窮兇惡極之徒;犯後坦承犯行,主動供出行兇動機及下毒過程,足見尚非毫無教化遷善的可能,依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
朱明福遭判刑定讞入獄後,聲請再審,他主張原確定判決認定員警在林姓男子住處扣得米酒及空瓶共8瓶,相較王女帶米酒5瓶至林的家中,增加3瓶,均未鑑定調查指紋或 DNA,亦未與證人對質詰問,即有可疑,不能證明王女等4人所飲用之毒米酒是他交付。
但最高法院認爲,原確定判決佐以被害人病歷、扣案物品清單、筆記本、採證錄影翻拍照片、扣案米酒等證據資料,而認定4名被害人共飲該瓶摻有葡萄催芽劑的米酒致死,朱男以米酒瓶數量調查或酒瓶鑑定指紋或DNA聲請再審,不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駁回聲請再審。
※作者簡介:「社會老大」是一羣資深的媒體記者,經歷許多社會事件、司法新聞採訪,看盡人間繁華,透過「社會9點檔」,帶領新舊閱聽人,回顧當年新聞事件,引以爲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