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年限話題引熱議

原標題:養老保險繳夠15年“坐等退休”?斷繳清零?(引題)

社保繳費年限話題引熱議(主題)

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 趙冬芹)“繳夠15年就可以退休,不用繼續白交錢了”“一次補繳10萬元每月領1400元”“斷繳3個月待遇清零”……近日,關於社保繳費年限的話題引發熱議。4月1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簡稱“人社部”)微信公衆號發佈官方科普,就相關話題進行了迴應。

15年是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不過,人社部提醒,“這裡說的15年,只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

具體來看,如果是在職職工,社保繳費滿15年後,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繼續爲職工參保繳費,達到待遇領取條件後,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參保,繳滿15年後是否繼續繳費,可以自由選擇,但是建議不要就此中斷繳費。人社部介紹,養老保險有一個重要原則——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繳費水平越高、繳費年限越長,將來領取的養老金相對就會越多。

退休時能否一次性補繳要分情況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沒繳夠年限,能一次性補繳嗎?人社部明確表示,是否能夠補繳,需要分情況。如果參加的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夠15年,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而這種情況包含一個分界點:在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經參保繳費的,若延長繳費5年後還不夠年限,可一次性繳費到滿15年;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後參保並繳費的,需繼續繳費至滿15年後再領取養老金。

養老保險斷繳參保記錄不會清零

此前,有市民表示,在跳槽的過程中,前後兩份工作出現了時間差,養老保險出現斷繳,這樣會影響參保記錄嗎?

人社部明確表示,養老保險出現斷繳,參保記錄不會清零。社保經辦機構會保留用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保存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個人賬戶儲存額也會連續計算利息,已繳的養老保險費不會白繳。若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不過,人社部也提醒市民,長時間斷繳,相應的累計繳費時間就會相對較短,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會相對較少,最後到手的養老金也會相對較少。如果長時間中斷社保繳費,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夠,則領取養老金的時間也要相應延後。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