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祭生育獎勵留人? 北市:領完一年內就遷走達1成5
臺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力拚市政有感,去年推出全國最高生育獎勵金,第一胎原本2萬元翻倍至4萬元、第二胎4.5萬元、第三胎5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加倍第一胎生育獎勵金,加碼至四萬元,不過議員顏若芳接獲陳情,表示有孕婦因早產無法領到獎勵金,提案希望解除10個月設籍限制,議員遊淑慧則建議拿掉設籍時間限制,民政局坦言,的確沒有考慮到早產狀況,會來研議。
民政局長陳永德表示,目前有設籍時間規定,是怕有人領完臺北市的生育獎勵金後就遷出去,根據今年與去年的數據,每年約有15%左右的父母,領完生育獎勵金一年內就遷出;領完生育獎勵金半年就遷出北市戶籍的約有7%。
顏若芳表示,目前北市府生育獎勵金的規定,必須連續設籍10個月才能領,不過她有接獲兩三件陳情,有早產兒孕婦無法領取生育獎勵金,尤其早產所發的醫療費用龐大,對家庭經濟有所衝擊,認爲制度應該針對早產有彈性空間可以調整?希望每一個生育家庭都能獲得生育獎勵金。
議員曾獻瑩認爲,當初規定設籍十個月應該是要避免要拿生育獎勵金纔來設籍,大家會擔心「福利遷徙」的問題,應由市府後續研議,在鼓勵生育、與避免瞬間福利遷移間,做出適當調整。
民政局長陳永德坦言,的確有發獎勵金的縣市,沒有考慮到早產兒狀況,獎勵金立意良善,不過辦法沒有想到早產的一個規畫,並且給予協助,民政局會審慎研議,但因牽涉到生育獎勵金的發放辦法,會馬上研議來修法,對早產兒家庭能給予一些幫助。
議員遊淑慧認爲,生育的時候任一父母設籍在北市,應該不用看設籍幾個月,她認爲,應該着重子女設籍在臺北市,就應該給予生育獎勵金,只要小孩出生在臺北市報戶口,就可以給予獎勵金,這樣就可以包括早產兒,建議將十個月連續設籍限制拿掉,不會有父母一領完獎勵金就遷出戶籍,現在願意爲了獎勵金來生的,已經很少了。
議員鍾沛君也擔心,生育獎勵金全國沒有統一金額,因臺北市生育獎勵金優於其他縣市,若沒有限制設籍多少月,會不會可能有磁吸作用,導致大家都來臺北市領,沒有限制停多少,之後就遷出去,會不會變成臺北市的財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