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集體性虐 親妹冷眼側拍

新北地檢署11日偵結,將成年的許姓(21歲)與陳姓(20歲)男子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另9名未成年少男、少女,由少年法庭調查中。

檢警查出,11名涉案男女經常深夜在外頭遊蕩結夥鬧事,其中少女小珊(化名)不滿同校的小涵加她男友臉書,懷疑小涵想勾引男友,邀集許男等多名友人要給小涵一個教訓,把她約到板橋環河公園談判。

衆人到場後,先輪流掌摑、痛毆小涵,後來越玩越過火,竟將小涵衣服脫光,攀折公園樹枝性侵小涵,還逼她自插,並說:「妳是不是很喜歡別人這樣對妳?我再讓妳體會一下」。

衆人擔心被發現,更換凌虐地點,又持點燃的菸頭,企圖在小涵大腿燙出「我是破麻」等字,但「我」還沒寫完煙就熄了,衆人起鬨要少女吞下菸頭,小涵不肯,不斷尖叫反抗。

後來加入凌虐的陳姓男子,沒看到小涵被樹枝性侵情形,提議「想再看一次」,衆人先到便利商店購買可樂、鹽巴等物,許男持西瓜刀脅迫小涵脫褲後,再把加鹽可樂灌入,逼小涵自慰。

1名少年又用樹枝再度性侵小涵,痛得她瘋狂尖叫,剛好巡邏警車經過,衆人才趕緊鳥獸散,遭凌虐2個多小時的小涵,到友人家求救報警;她向警方指出,早在2個多月前,許男與陳男等人也逼她在板橋「國光公園」全裸跑操場3圈。

檢警追查,赫然發現小涵妹妹也在場旁觀,協助看守姊姊,並在小珊要求下,拍下整個凌虐畫面,她到案後辯稱:「朋友叫我幫忙,我就幫忙。」

許、陳2人坦承犯行,檢察官以2人犯後態度尚可,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其餘9名少年,4人已遭少年法庭裁定收容,3名協尋中,2人責付家長;小涵已由父母帶回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