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與小兵嘗禁果 醫師心軟幫墮胎GG了

判決書指出,蕭姓男子2016年在臉書認識當時就讀高一的小芳,2人發生3次性行爲,同年10月小芳發現自己懷孕,害怕被父親得知,在蕭男陪同之下前往高雄市某間婦產科墮胎,而陳姓醫師明知小芳未成年,仍開給她子宮收縮劑讓其服用,之後蕭男又帶小芳回診2次,而同月小芳與學校輔導老師會談,坦承懷孕墮胎,校方再通報警方。

陳男一審時辯稱,他以超音波掃描後診斷爲死胎,他開立藥物幫助小芳排出死胎,並非協助墮胎。小芳卻證稱,她懷孕時讀高中一年級,涉世未深,她指出「雖然因爲年紀太小墮胎,但內心還是有些許念頭想留下胎兒,會捨不得胎兒。」

法官認爲,若是少女案發時懷的是死胎,爲何事後會感到耿耿於懷?一審法官認定陳男非法協助墮胎,判刑11月確定,上訴後高分院仍維持一審刑度,可上訴。至於蕭男以100萬元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一審判刑1年4月,獲緩刑3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