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法院發佈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

第二個“全國生態日”來臨之際,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環境資源審判新聞發佈會,通報2019年至2023年全市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併發布韶關法院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和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至2023年,全市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850件,其中刑事768件、民事20件、行政62件。數據顯示,2019年以來,全市法院環境資源一審案件受理數呈逐年下降態勢。

韶關法院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通過依法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形成嚴厲打擊環境資源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2019年至2023年,全市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768宗。在李某某等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在沒有獲得處理固體廢物資質的情況下,從外地收集污泥非法傾倒在樂昌市某鎮內,造成當地環境污染七百萬餘元損失,法院依法判決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不等,並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和懲罰性賠償金共計1534萬元。

近年來,韶關法院深化跨流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機制,結合北江、東江流域的治理特點,攜手清遠中院簽訂《關於北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機制框架協議》,凝聚北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合力,聯合河源、廣州、深圳等六地法院簽訂《東江流域環資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建立東江流域“一體化”保護機制,共同抓好粵港澳大灣區上游流域的“大保護”“大治理”工作。

白皮書顯示,韶關法院穩步推進環境資源審判改革,在轄區乳源法院、仁化法院專門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合議庭,探索實施本轄區內環境資源案件“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在丹霞山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天井山林場設立了5個“生態巡回法庭”,在雲髻山、青雲山等5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廣東孔江國家溼地公園設立“法官工作站”,作爲環資審判、前端治理、訴訟服務、普法宣傳的前沿陣地。

另外,韶關法院還主動延伸環境資源審判司法職能,通過司法建議參與前端治理。在審理一宗污染環境案件中,法院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加強源頭管控及相關機制建設,有效遏制了當地非法傾倒固體廢物事件的發生,爲設立嶺南國家公園築牢司法安全屏障。2019年以來,韶關法院發出生態保護司法建議26份,回覆採納率100%。

韶關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譚偉才表示,韶關將進一步深化環境資源審判體制改革;完善生態環境修復機制,建立健全環境資源保護協同工作機制,形成“恢復性司法+社會化綜合治理”新格局;培育環資審判“韶關品牌”,爲韶關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供高質量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文 記者 歐陽志強 通訊員 張遠平 付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