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保官身兼調查官 民團籲修法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林明傑表示,我國應儘速修法將少年保護官改隸法務部,以加強社區處遇與保護管束的有效執行。圖/國教盟提供

新北割喉案一審將於本月底宣判,國教行動聯盟昨召開記者會,指依少事法規定,少年觀護人分爲「少年調查官」與「少年保護官」,但實務中卻是一人身兼兩職,既要調查,又要保護,形成角色的衝突與執行困難,呼籲應修法,讓少保官改隸法務部。

臺灣愛兒親師家長協會理事長張文昌表示,十年多前,校園內多把性平、衝突事件交由輔導室處理,但發現輔導室的工作在於與學生建立關係、輔導心緒,若將需要理性調查的工作也放在同一單位,兩者業務豈不衝突?所以後多由學務處調查,輔導室則專心於學生的輔導。校園內的權責都能清楚分配,爲何少年調查官與少年保護官還能是同一人?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林明傑表示,我國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都隸屬在司法院,在司法院權力一把抓的情況下,如何問責,呼籲儘速修法將少年保護官改隸法務部,以加強社區處遇與保護管束的有效執行。

對此,司法院表示,新北校園暴力事件顯示實務上多數少年法院調查保護室人力不足,正規畫增補少年調查保護人力。

不過法界人士認爲,司法院坦言人力不足,顯示當初修法前的政策評估根本完全不及格,纔會導致現在頻頻發生的校園暴力問題、想保護少年卻反而害了少年。

司法院統計,今年五月在六都七所地方法院試辦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計劃,共評覈九○六件高風險個案,約佔全部保護管束案件一成,因應試辦計劃,也增加各試辦法院委外人力(如社工師、心理師及佐理員),期能提升保護力度,避免少年再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