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公佈“出國遊流量費一萬六”調查結果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針對“出國遊流量費一萬六”,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向媒體發佈相關說明:2024年8月15日晚,上海電視臺播出了關於用戶王某某“國際漫遊天價資費”的報道。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對此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啓動調查處理程序,覈實有關情況,詳情如下:

用戶王某某兩個手機號碼,分別於2019年2月20日、2023年9月6日開通國際及港澳臺數據漫遊業務,上述兩個號碼於2023年12月17日-23日間漫遊至尼泊爾,中國電信於12月17日用戶抵達尼泊爾之際,便分別向兩個手機號碼下發落地短信,告知漫遊資費情況。此後,2023年12月17日-23日,中國電信每日均通過短信方式,分別向兩個手機號碼發送漫遊費用提醒,後臺系統顯示短信均成功送達。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電信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統籌考慮生產經營成本、電信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電信業務資費標準。”尼泊爾爲數據漫遊資費高結算區域,因此,中國電信綜合自身運營成本,設計了對應的數據漫遊資費標準。

同時,根據中國電信的規定,系統對當日(北京時間0點-24點)漫遊資費超過500元的用戶進行熔斷,暫停用戶的數據漫遊功能,併發送短信提醒,用戶可以根據短信相關提示內容,自行決定是否需要恢復當日數據漫遊功能。

根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掌握的情況,2023年12月17日-23日期間,用戶王某某所產生的的漫遊資費多次達到熔斷標準,因此中國電信的企業系統自動觸發熔斷,暫停用戶數據漫遊功能,並向用戶下發提醒短信,但用戶本人先後共10次自主恢復兩個手機號的數據漫遊功能,由此產生了相應的流量漫遊費用。

就如何提醒用戶做好國際漫遊所產生的流量費用控制,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已指導上海信息通信行業,形成了一整套系統做法。

一是做好國際漫遊落地提醒,在用戶抵達國際漫遊地後,運營企業統一向用戶發送國際漫遊落地短信,告知資費、服務熱線等信息。

二是自動啓動數據漫遊費用優惠,如漫遊地可提供數據漫遊日包業務,運營企業可將數據漫遊資費超過日包額度的用戶,自動調整至日包業務。但若漫遊地無日包業務,則目前無法提供此項優惠。

三是數據漫遊功能熔斷機制,對於無數據漫遊日包業務的漫遊地,運營企業設置有數據漫遊資費熔斷機制,對當日數據漫遊費用超過限額(根據各企業規則而定,最高500元)的用戶進行熔斷,暫停其數據漫遊功能,並下發提醒短信。用戶可自主復開數據漫遊功能。如不復開,相關功能將於次日恢復。

四是高額費用提醒機制。運營企業對於賬期內存在高額費用的用戶將下發高額費用提醒短信,閾值及發送頻率由各企業自行設置(最高閾值爲“當月套餐資費*2+100元”)。

在上述機制的有力支撐下,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近年來均未收到關於“國際漫遊天價費用”之類的投訴,該用戶反映的情況,爲極個別案例。

用戶王某某在產生話費爭議後,曾先後4次提出申訴,經調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認爲上海電信經營過程中無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但鑑於用戶實際,上海市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於2024年1月協調上海電信,向用戶提出對賬單做8折處理的解決方案,用戶未接受。隨後,用戶於2月提出調解申請,上海市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進行了電話調解,用戶堅持全額減免12月的漫遊費用(兩個號碼合計16000餘元),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4月,用戶再次提出申訴,表示願意承擔6000元費用,經上海市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協調,上海電信表示可爲用戶減免當時的違約金,並將12月賬期費用作7折調整處理,合計共減免8000餘元,但雙方仍未就此達成一致。近期,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接到12345市民熱線轉辦的該名用戶於8月就同一問題提出的申訴,目前正在依法依規辦理中。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在說明中表示,下一步,將指導行業從以下三個方面着手,持續完善國際漫遊資費提醒機制,助力用戶合理消費:一是優化國際漫遊資費公示服務,讓用戶更加全面準確地瞭解相關信息;二是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全方位優化用戶提醒、風險控制等能力;三是結合“隨申無礙”“五心服務”等品牌,針對老年用戶的特定需求,探索推出更多、更好的適應性服務。

此前上海市民王先生向媒體投訴,自家68歲的父親去年底去尼泊爾旅遊了8天,老人開始行程前發了條朋友圈,隨即收到電信公司短信提醒,話費已超500元,而等老人回國後發現,賬單竟然高達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