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廁所=放棄座位?一票人嘆「單人搭乘沒人權」 高鐵緊急解釋

高鐵爆出自由座搶座衝突後,引發「搶座時間點」討論,臺灣高鐵表示,以各種極端案例要求定義入座次序及標準,恐以偏概全且限制自由座使用的彈性。聯合報系資料照

高鐵爆出自由座搶座衝突後,引發「搶座時間點」討論,有民衆指出,詢問客服得到離座即放棄位置,且不可分物品佔位,但若多人同行則可由他人代爲保留座位,質疑其作法有歧視單人乘客的疑慮;高鐵表示,以各種極端案例要求定義入座次序及標準,恐以偏概全且限制自由座使用的彈性。

高鐵自由座方便旅客安排行程,不怕錯過班次,只要有位就能坐,但也延伸出是否人一離開就可坐下的討論。有民衆在社羣threads上指出,詢問客服後,得到放物品在座位上就是佔位的說法;根據其內容指出,因他人無法得知該乘客是要下車還是短暫離席,因此會視爲佔位行爲,其他人有權使用該座位,但若多人搭乘則有例外情況,因爲另一人可明確告知該乘客未下車,則允許其代爲保留座位。

不少網友認爲此說法有歧視單人乘客的疑慮,等於「單人買自由座就是沒人權」,單人搭乘無法上廁所,十分不友善;也有人建議高鐵賣「自由站」車票,1至10列車全對號,禁止站立,11至12列車爲自由站,將所有座椅拆除,也能衝高運載量。

對此,高鐵解釋,自由座車廂座位使用,與其他公共場域內,非專屬/對號座位的標準並無不同,其精神就是依據先到者優先使用、自由入座,但仍應視當時實際情況,且有賴旅客相互體諒、禮讓,才能讓座位運用發揮最大且最適切的效益。

高鐵指出,以各種極端案例要求定義入座次序及標準,都恐以偏概全且限制座位使用的彈性,多數自由座旅客均能遵守乘車禮儀、共同維護乘車秩序;旅客乘車時,若發現有座位遭他人佔用的情況,「不要移動他人物品或衍生其他糾紛」,可向列車組員反映,以利即時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