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病專責醫院開立診斷書 近7%勞保局不認

據統計,2022至2023年專責醫院開立職業病診斷書,後續申請勞保局職業病相關給付中仍有6.9%不被認定爲職業病。(報系資料照)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上路後,勞動部在全臺布建17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及87家網絡醫院,提供職業病勞工協助,據統計,2022至2023年專責醫院開立職業病診斷書,後續申請勞保局職業病相關給付中仍有6.9%不被認定爲職業病,雖然仍較於非專責醫院認定率高,但不被認定後勞工可能還要另外申請職業病鑑定才能請領給付。

勞工如果懷疑自身疾病爲職業病時,可以檢附疾病診斷書、既往工作經歷及職業暴露史等資料,至各醫院就診,如果赴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或網絡醫院就診開立的職業病診斷書,通過勞保局覈定比達93.1%,且開立的職業病診斷已佔勞保局職業病給付比率約72%。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組長林秋妙坦言,目前職業病有各該指引,並且要有相關評估證據,部分醫師可能只依勞工主訴就開立報告書或是曝露證據不足,致使勞保局認爲不夠嚴謹、不符合職業病通報原則,但如果勞保局駁回專責醫院開立的職業病診斷書,勞工可再依災保法提起爭議審議,邀集專家學者調查,提升報告品質。

林秋妙說,職業病鑑定制度也改爲中央鑑定一級制、疾病類型分組鑑定、簡化書面審查與開會程序,上路至今新增辦結的案件天數已縮減40%、平均只剩約200天即可出爐。

勞保局則說,未採認專責醫院開具職業病評估報告書覈定爲職業病原因主要爲「非屬職業病種類表列疾病,且經醫師認定工作貢獻度小於50%」、「屬職業病種類表列疾病,但未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署所訂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之條件」或是「其他如非加保期間事故、逾請求權時效、取消加保資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