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身光溜溜共處車內被抓包 男女堅稱:皮膚癢互相擦藥

婦人男子相約車震,被丈夫發現。(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吳姓有夫之婦去年9月與黃姓男子在桃園虎頭山車震,不料丈夫早就察覺異狀報警抓姦,果真發現2人上半身光溜溜地坐在後座,立刻控告妨害家庭!不過,黃男吳女都否認偷情,堅稱是被蚊蟲叮咬,纔會脫衣互相擦藥;最後,檢方認爲吳婦丈夫提供的蒐證影片搖晃,證據不足,因此對2人做出不起訴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吳婦的丈夫發現妻子與黃姓男子到桃園虎頭山環保公園,還一起待在車內後座,立刻火速蒐證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時,車內男女衣衫不整,黃男上半身赤裸,吳婦上半身也光溜溜,報案的男子憤而控告2 人妨害家庭。

檢方偵辦此案時,吳女、黃男都供稱是皮膚乾燥、被蚊子叮咬很癢,纔會各自脫衣服,互相幫忙擦藥。由於吳婦丈夫提供的影片相當搖晃又模糊,也沒有積極證據證明2人在車內通姦,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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