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國授權發明專利55.4萬件,市場價值仍待深挖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王峰 北京報道國新辦7月29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知識產權領域改革發展總體情況。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部署了多項知識產權改革任務,強調要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完善懲罰性賠償制度等。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介紹,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圍繞更好地激勵創新,更好地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好地促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深化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

持續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尤其要注重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從而有利於發揮知識產權在激勵全面創新、促進產業轉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比如,積極推動建立國家層面的數據知識產權制度,能更好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積極探索專利開放許可制度,能幫助企業對接先進技術,實現創新發展。

知識產權領域改革任重道遠

2024年上半年,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穩中有進。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副局長、戰略規劃司司長葛樹在發佈會上介紹,上半年,我國授權發明專利55.4萬件,同比增長28.0%;註冊商標246.3萬件,同比增長22.0%;認定地理標誌產品和核準地理標誌集證商標共111件,登記集成電路布圖設計5365件。

截至今年6月,我國國內發明專利有效量達到442.5萬件,權利人爲企業的發明專利佔比提升到72.8%,企業創新更加活躍。

葛樹介紹,上半年,全國專利轉讓許可次數達到25.2萬次,同比增長35.2%。專利商標質押融資登記金額達到4199億元,同比增長57%,惠及企業2萬餘家,同比增長37%。全國高校和科研機構完成85萬件存量發明專利的盤點工作,總體進度超過95%。

通過深入實施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今年上半年全國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轉讓許可次數同比增長22.2%,知識產權有效賦能經濟創新發展。

然而,有效發明專利數量等量化指標的增長,難以恰如其分地反映我國創新能力的發展水平。

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馬一德指出,在發明專利擁有量爆炸式增長的同時,我國專利運用的能力依然不足,專利的市場價值並沒有得到充分體現。

他認爲,我國仍然面臨知識產權佈局與產業結構調整不匹配、知識產權規模擴大與經濟增長不相稱、知識產權量的增長與質的提升不協調等多重矛盾,數量龐大的專利維持時間短、轉化率低,關鍵產業和核心技術領域專利佔有率低。

正因此,知識產權領域綜合改革任重而道遠。

申長雨指出,要聚焦破解“卡脖子”技術難題,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專利審查支撐,大力促進專利轉化運用,助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實現創新投入與產出的良性循環,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他還指出,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的知識產權,堅決懲處各種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爲,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推動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促進國企敢幹、民企敢闖、外企敢投。

“高質量成果的創造動力並不源於政府對專利申請的財政激勵,而是從根本上取決於教育科研累積、市場需求的引導和企業家精神的結合。”馬一德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知識產權工作正在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

一個標誌性成果是,截至今年6月,我國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9件,提前實現國家“十四五”規劃預期目標。

該指標在“十二五”規劃時被首次列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綜合考覈指標體系,預期目標是2015年提高到3.3件。到了“十四五”規劃時,預期目標被提高到2025年達到12件。

建立數據知識產權制度

2023年,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達到10%,成爲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

作爲技術創新的熱點領域,數字經濟創新也十分活躍。2023年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的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40.6萬件,佔同期全社會發明專利授權總量的四成半,近五年年均增速達到21%。

截至2023年底,共有15.5萬家國內企業擁有數字經濟相關發明專利,較上年增加3.1萬家。

特別是在人工智能領域,創新活力更加強勁。截至2023年底,我國人工智能發明專利有效量達到37.8萬件,同比增速超40%,是全球平均增速的1.4倍。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副局長、戰略規劃司司長葛樹在發佈會上介紹,數據知識產權制度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礎性制度。

據介紹,全國17個省市開展數據知識產權試點,頒發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超過8700件,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超過55億元。

“下一步,將積極推動建立國家層面的數據知識產權制度,更好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葛樹說。

數據知識產權制度存在很多前沿問題。比如,抓取數據訓練大模型是否構成侵權?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叢立先指出,在機器學習訓練數據的過程中,使用他人作品進行數據訓練的學習行爲其實是一種數字化學習和素材化學習,應當區分學習的是表達還是思想本身。

“著作權法僅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因此對於他人思想的學習並不會侵犯他人的版權。但人工智能對於思想表達的學習,涉及使用他人創作的作品,此類學習行爲很難符合我國現行著作權法下對於合理使用的要求。”叢立先說。

叢立先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爲了不失去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歷史機遇,應倡導大模型投資者與著作權人之間營造互利共贏的著作權生態。一方面,大模型投資者可以通過集體管理組織授權以及簽約創作者等方式建立正版數據庫;另一方面,鼓勵大模型之間建立著作權相互授權的商業模式,即不同大模型對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進行相互授權使用。

全面推進專利開放許可

近年來,我國積極探索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幫助企業對接先進技術,實現創新發展。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司長王培章在發佈會上介紹,專利開放許可是專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設的一種特別許可制度,有利於實現簡便快捷的“一對多”許可,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提高專利轉化效率。

2022年5月以來,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了專利開放許可試點,截至2023年底試點結束,3200多個專利權人篩選出5.9萬多件專利試點開放許可,匹配推送至超11萬家中小企業,達成許可項目超1.7萬項。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對開放許可實施期間的專利年費減免15%,進一步調動權利人實施專利開放許可的積極性。

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顧問郗鑫認爲,全面推進專利開放許可實施,對於專利權人來說,可以帶來許可費收入,增加經濟效益,對於被許可方來說,可以快速引進先進技術,提升產品和服務競爭力,佔據有利市場位置。

“但如果處理不當,也可能出現專利權屬、許可範圍與期限、許可費支付等方面的糾紛,”郗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因此合作雙方要簽訂儘可能詳細的許可協議,在合作前進行專利權屬確認,並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確保許可協議的執行和監督。”

“知識產權成果只有與市場需求相結合才能實現由科技創新向新質生產力的轉化。”馬一德說。

馬一德建議,應以企業爲主體建立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機制,加強大科學裝置、大數據、算力設施等前沿領域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研究,推動產業集羣協同創新服務平臺建設,發揮市場需求對於技術迭代和普及的決定性導向作用。

他表示,政府應重點做好科技成果轉化的公共服務,減少市場交易成本,提供全面、深入、及時的信息服務,爲企業、產業知識產權決策提供有效的引領和指引,促進知識產權的佈局、獲取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