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制定出臺相關政策,培育養老服務人才,發展老年助餐服務

省民政廳8月9日消息,省民政廳等12部門制定了《關於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省民政廳等11部門制定出臺了《實施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

加強專業教育 強化技能培訓

《關於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我省將加強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到“十四五”末,全省養老服務人才規模達到2萬人以上,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高品質養老服務需求。

《意見》指出,加強專業教育,發揮院校培養養老服務人才主渠道作用,大力發展養老服務職業教育,支持職業學校開設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老年人服務與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等相關專業,整合優質高職資源,穩步發展養老服務職業本科教育。加強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層次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將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列入普通本科專業建議增設指南,引導有條件的本科高校主動增設養老服務管理、老年學等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加快養老服務領域人才培養。支持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碩士、博士學位授權點建設,爲養老服務行業培養輸送更多高層次人才。傾斜支持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項目建設,開發優質教學資源,加強校企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養老服務人才培養質量。

《意見》明確,強化技能培訓。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採取多元化、專業化等培訓方式,持續提升養老服務人才能力素質。每年對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等進行一次集中培訓。支持建設一批以養老服務技能人才爲主要培養方向的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鼓勵山西開放大學等相關院校爲養老服務人才學歷和非學歷繼續教育提供機會。用人單位要保障本單位職工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

《意見》還指出,吸引養老服務人才就業,支持跨行業跨領域人才流動。支持符合條件的人才到養老服務領域就業創業。支持引導更多職業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畢業生對口從事養老服務工作。支持養老服務人才跨地區有序流動,引導有能力、有意願的村民和農村低齡老年人蔘與養老服務等。支持養老服務機構與家政服務、物業服務等機構開展合作,引導相關人才轉型從事養老護理相關工作。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引進醫務人員,積極吸納退休的醫生、護士到養老服務機構執業。廣泛培養服務於老年人的志願者隊伍,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積極參與,把老有所爲和老有所養相結合,增加養老服務人才資源。

《意見》還就建立養老服務人才評價體系、加強養老服務人才使用管理、保障激勵等作出明確要求。到2035年,我省養老服務人才的培養、使用、評價、激勵制度機制更加成熟定型,全省養老服務人才規模達到5萬人以上,養老服務相關從業人員達到30萬人。

按照需求供給 支持功能拓展

《實施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要積極推進全省老年助餐服務,持續優化服務供給,進一步提升老年人就餐便利度和滿意度。

《方案》指出,要把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列爲各級政府的重要民生工程,各市要綜合考慮轄區內老年人口規模、助餐服務需求、服務半徑等因素,堅持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和適度新建、改造相結合,配置社區食堂、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點等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優化功能佈局。要將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納入城市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促進服務便利可及。

按照需求供給。各地原則上參照老年人多少配置助餐站(點)規模,常住老年人口不足100人,無固定助餐服務需求或就餐保障需求較小的村(社區),一般應採取互助幫扶方式或配送方式開展老年助餐服務。常住老年人口100人至500人,有固定助餐服務需求的村(社區),應當配備老年助餐服務站點。常住老年人口500人以上且固定助餐服務需求量較大的村(社區),應當設置區域老年助餐服務中心,除服務本村(社區)老年人外,爲鄰近常住老人不足百人的或用餐服務需求較少的村(社區)提供助餐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面向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助餐服務納入當地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支持功能拓展。支持養老服務機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開展老年助餐服務。政府投資的社區養老幸福工程、區域養老中心等民生工程要開展助餐服務。鼓勵在村(社區)黨羣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等各類綜合服務場所,因地制宜設置老年助餐服務站點。

鼓勵多元供給。鼓勵市場主體參與建設和運營老年助餐服務設施,支持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爲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務,支持餐飲企業通過運營老年助餐服務設施、開辦老年餐桌等方式,參與老年助餐服務。

《方案》還明確,強化扶持舉措。實施分類補貼等相關優惠。到2026年,全省基本形成政府統籌、社會參與、多元供給、持續發展的老年助餐服務機制,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滿意度明顯提升。(弓鳳飛)

來源:太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