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米摻米詐欺起訴 泉順公司:前員工不滿被解職報復
山水米公司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苗栗地檢署22日偵查終結,對所屬泉順食品公司董事長李東朝、執行長蔡寵信,依販賣虛僞標記商品罪、詐欺取財罪、製造販賣虛僞假冒食品罪等罪嫌提起公訴。(讀者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山水米公司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苗栗地檢署22日偵查終結,對所屬泉順食品公司董事長李東朝、執行長蔡寵信,依販賣虛僞標記商品罪、詐欺取財罪、製造販賣虛僞假冒食品罪等罪嫌提起公訴;泉順公司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科以罰金。不過泉順公司喊冤,指一切都是前員工挾怨報復。
泉順食品公司執行長蔡寵信今日下午5點多,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指起訴內容是不實指控,待收到起訴書後會進行下一步法律行動,他指出,是前員工因不滿被解職而檢舉,而該名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是負責米品買賣業務,懷疑他爲了業績,在客戶簽約與公司回報訊息之間有出入,公司是依據職員回報的資料出貨。
蔡寵信表示,該名員工負責與客戶談米品買賣,他很清楚與客戶講的是什麼品種,但他疑似怕業務無法取得,於是回傳公司不同品種的訊息,被公司發現後,於去年1月15日將他辭退,他不滿被解職轉而向衛生局檢舉,檢調單位6月18日到公司調查蒐證。
蔡寵信說,公司因爲不瞭解前員工當時談買賣時,和客戶講什麼品種,所以是按照該名員工回報的訊息出貨,否認摻米,強調「賣米的人就是檢舉的人」,公司蒐集相關證據,將提供給法官裁決,釐清總總疑點,爭取法院還給公司一個清白,「我們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