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設立菏澤化工技師學院的批覆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同意設立菏澤化工技師學院的批覆
魯政字〔2024〕156號
菏澤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申請將菏澤化工高級技工學校設立爲菏澤化工技師學院的請示》(菏政呈〔2024〕3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技工院校設置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8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魯政發〔2022〕10號)等有關規定和山東省技師學院設置評議委員會考察評議結果,同意將菏澤化工高級技工學校設立爲菏澤化工技師學院,法人屬性爲公辦技師學院。
二、菏澤化工技師學院的機構編制、領導配備、辦學經費等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學院辦學規模不低於6000人,其中預備技師班學生不少於2000人。根據國家和省關於技師(預備技師)專業設置的相關規定,學院技師部設置化工工藝、機械裝配與製造、電氣自動化設備安裝與維修等專業。
三、菏澤化工技師學院以培養技師(預備技師)和高級工爲主要目標,同時承擔企業在職職工中的技能人才和各類職業技術教育機構師資培訓任務。招生對象主要爲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取得中、高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職業院校畢業生和企業在職職工,學制2至4年。
四、菏澤化工技師學院招生和畢業生就業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學生學習期間和畢業後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菏澤化工技師學院應在3年內達到國家規定的各項辦學要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學院的辦學情況進行評估和檢查。
你市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印發〈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和《教育部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職業教育提質升級賦能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23〕6號)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學院的支持,督促學院優化辦學環境,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教育質量,努力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技術技能型人才,爲奮力開創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新局面作出更大貢獻。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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