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將從嚴控制跨地市辦學,對現存異地校區逐步清理和規範

8月19日晚,山東省教育廳印發《關於做好山東省“十四五”時期高等學校設置規劃編制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含金量滿滿。其中指出,山東將堅持存量調整和增量優化並舉,着力優化結構、填補空白、補齊短板、強化服務,推進我省高等教育供給側改革。

原則上中職不升爲高職

也不變相與高職合併

《通知》指出,要面向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類型和層次結構的需求,綜合高等學校辦學歷史、基礎條件和學科專業優勢等,處理好發展規模和結構、需求和條件、存量和增量的關係,優化存量,做優增量,避免貪大求全、盲目升格、重複設置,推動高等學校科學定位、辦出特色。

要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人才亟需統籌規劃新設置高校項目,重點突出特色,注重發展亟需。校名要符合《高等學校命名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原則上,職業教育學校不轉爲普通教育學校,特色學校不變爲綜合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不升爲高等職業學校、也不變相與高等職業學校合併。

高等學校舉辦者應當具備法律規定的舉辦資質。要嚴格審覈高校尤其是民辦高校舉辦者(實際控制人)的辦學資質、出資能力和誠信記錄。舉辦者應具有良好的信用狀況,雄厚的資金實力,先進的辦學理念和辦學思路,具有教育情懷,堅決杜絕社會資本在教育領域商業化運作和無序擴張。

此外,山東鼓勵區域和行業內技術先進、具有較強品牌影響力的實體企業辦學,探索實施多種形式的混合所有制辦學,推動產教和校企深度融合。

原則上不新增設

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通知》強調,要優化調整存量,通過資源整合等方式,推動現有高校調整,進一步優化區域佈局和類型結構,突出辦學特色。

合理控制增量,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全省重大產業需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新增設少量發展亟需的質量高、特色強的普通本科高校,原則上不新增設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2006年及以前審批設立,辦學歷史悠久、質量優質、發展亟需的師範類、醫學類高等專科學校可以升格爲普通本科高校,主管部門要充分論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則上全省每個類型不超過1所。

《通知》要求,通過支持高水平本科高校轉型爲技術師範大學、探索有條件的優質高職院校轉設爲技術師範大學形式,建設1-2所技術師範大學,培養職業教育師資。對“學院”更名“大學”和同層次更名事項,嚴格標準條件,從嚴控制。“十三五”未完成的本科設置事項,經重新評估後,按程序優先列入規劃。

新建高職院校不得存在多校區

不宜遠離區域經濟文化中心

《通知》要求,聚焦關鍵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從“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學校”中,對照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設置標準,優中選優發展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全省原則上不超過2所。

嚴格審覈民辦高校舉辦者資質,支持與規範並重。優先支持鼓勵上市公司、行業龍頭企業、具有較強品牌影響力和持續投入能力的實體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高等職業教育。

新建高職院校應對接我省新舊動能轉換,重點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海洋、醫養健康、高端化工、現代高效農業、文化創意、精品旅遊、現代金融服務等領域,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更好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通知》指出,要優化區域佈局,支持在配置薄弱、人口聚集且有較好辦學支撐的地級市政府駐地增設專科層次職業學校,新建學校不得存在多校區,不宜遠離區域經濟文化中心。

穩步推進符合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條件、專業佈局合理的技師學院按照標準和程序設置爲高等職業學校,堅持一校一名,名稱須體現行業以及職業教育特色。對停招多年、無在校生的高等職業學校,要加強研判,妥善處理遺留問題,依法依規撤銷建制,此類問題的處理將作爲相關市新增設高校數量的重要參考因素。

依法依規從嚴控制跨地市辦學

對現存異地校區逐步清理和規範

《通知》強調,要穩妥有序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實現能轉快轉。把獨立學院轉設作爲設置工作的重要任務。未完成轉設的獨立學院,應全部納入規劃。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和教育部統一部署,“立足實際、一校一策”,深入論證研判、科學民主決策、嚴格風險管控,平穩快速推進。

要支持基礎條件好、辦學質量高的高校依法依規開展中(境)外合作辦學。支持各地各高校引進國外高水平大學來魯設立合作辦學機構,其中舉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境)外合作辦學機構,須納入規劃後再實施。

《通知》指出,要推動現有成人高等學校深化體制改革,進一步規範發展。對於獨立設置、停招多年、無在校生的成人高等學校,在深入研判、確保平穩的前提下,推動依法申請終止辦學、撤銷建制。具有非學歷教育基礎的,可根據當地需求和自身特色轉爲非學歷繼續教育機構。

優化高等教育資源區域佈局,適當傾斜支持高等教育資源薄弱的地市強基礎、補短板。依法依規從嚴控制跨地市辦學,對現存的異地校區本着平穩有序的原則逐步清理和規範,確需設立跨地市校區的,需經嚴格論證並按程序納入規劃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