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車載運遭爆不用土方聯單就結案 桃園建管處否認圖利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質疑桃園市建管處以個案方式處理土石方聯單,爲業者開方便之門。(賴佑維攝)

桃園市建案工地的土方載運需要有聯單,並經由工地主任、駕駛、收運單位蓋章,完成階段施工後,須經桃園市建築管理處審覈聯單,工地才能繼續進度。但民代批平鎮有工地未提供聯單,建管處卻直接審覈通過,質疑建管處大開方便之門。

桃園市建管處長邱英哲表示,此事是砂石車業者要求加價,營造廠拒絕,業者「挾單自重」,不願意配合載運完竣手續,而營造廠不願受威脅,自行舉證已經完成工地的土方載運後,逕向建管處申報載運完竣。

根據「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完成時,應在各階段報驗時,檢送運送流向證明文件也就是聯單,並向建管處申報勘驗。

朱珍瑤說,楊姓砂石業者與平鎮1處工地有糾紛,因此業者不打算提供聯單給工地。而工地並未提供聯單,而是直接向建管處申請審覈通過,使工地可以繼續施工。朱說,並非護航砂石業者,但建管處此舉是否代表有門路的業者就不需繳回聯單,而許多乖乖繳聯單的砂石車就像傻瓜一樣。

她批,砂石車對這些聯單極度重視,另根據法規,目前還是要求檢附聯單,才能完工報驗。

邱英哲說,該案經過工地陳情後,查證營造廠申請的土方載運計劃、比對砂石車GPS軌跡與土資場收土情況,確認皆已完成後,才受理土方完成載運的申報作業,並無圖利違法。至於與法規不符,他說,該條文在2016年訂定,是過時規定,並無罰則,未來將一併更新規定。邱又說,若認爲有不法,可以直接向檢調檢舉,將全力配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