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折屍塞桶!法官不忍2幼女一夕沒了爸媽 輕判醋男
吳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徒手掩住其口鼻致死(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桃園吳姓男子懷疑謝姓妻子有外遇,他將妻子悶死、對摺裝進水桶藏屍,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不忍2名幼女,因本案件同時失去雙親,將吳男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二審臺灣高等法院減輕刑度,輕判12年徒刑。可上訴。
吳男在去年11月29日晚間趁謝女熟睡時擅自查看她手機內臉書通訊軟體,發現她與其他男性朋友之對話,疑其對婚姻不忠,隔天上午,兩人透過LINE軟體通訊時,謝女留言三字經辱罵吳男並質問他爲何半夜不睡覺查看其手機,且表示兩人婚姻取決於吳的信不信任。
吳男讀取後深感委屈憤怒,當面質問謝女「你爲什麼要這樣對我,我有看到妳臉書的小帳號了」,謝迴應「那都過去了」,吳男再回應「我已經看到對話內容了,那你們現在還在聊」,並出拳毆打謝之頭臉部,造成謝頭臉部嚴重挫傷,口腔內出血。
吳男一手摀住謝的嘴巴,一手捏住謝的鼻子,使之窒息直至呼吸衰竭死亡,他見謝女已無呼吸後,深知闖下大禍,先將謝裝入大型塑膠袋中,以拖把整理現場血跡並將現場桌椅擺正,隨後向家人佯稱謝女跑掉了。
吳男將屍體裝入塑膠袋再置入大型橘色水桶後,將水桶放於陽臺,再前往老家與兩位女兒相聚,12月1日吳男電話告知三姊,要把小孩子交代給對方,並親口坦承把謝女悶死,隨後向警方自首,員警獲報立即趕往查看,果在陽臺處發現謝的屍體。
桃園地院斥責吳男冷血無視被害人之死前掙扎,直至其氣絕身亡,始鬆開雙手,足證被告不念舊情,殺意至堅,殺人手法殘忍泯滅人性,造成之後果無可彌補,但不忍該二名幼女同時失去雙親,將吳男判處無期徒刑,高院輕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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