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寫20篇作文又鬧事 朱學恆:到底是法院還安親班

▲夜店殺警案昨天一審宣判。(圖/記者楊珮琪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信義區夜店殺警案一審宣判,主嫌曾威豪劉芯彤、蕭叡鴻等人被判7年到12年8個月不等刑期,其餘共犯有的獲緩刑,被認爲有教化可能;而當時案件爆發後,臺北地院審判長楊臺清規定每人要寫20個作文題目,遭外界質疑逾越職權。「宅神朱學恆今天也說,「到底是法院還是親班?」

殺警案爆發後,曾威豪、劉芯彤等17人一度遭收押,當時臺北地方法院審判長楊臺清分別以30萬到1000萬金額裁定交保,不過但書是每晚10時到隔天早上6時宵禁、在指定時間派出所報到、不準涉足聲色場所等,7道禁令要求被告都得遵守;另外每人還拿到一本作文簿,每人每次出庭都要繳交楊臺清規定的20個作文題目,其中包括「做好人很難嗎?」、「英雄流淚!」、「什麼叫義氣?」等。

朱學恆今天也在臉書PO文表示,「殺完警察寫作文,寫完作文繼續鬧事,到底是法院還是安親班?」從起訴到一審宣判,歷時1年半時間,這段時間67人通通交保在外沒遭收押,即使法官費盡心思,想給個機會反省,有人當了廚師房屋代銷員,還有人準備開餐廳;不過也有人因爲毒品案暴力討債案被逮,主嫌之一萬少丞的父親鬆聯幫大老萬年祥發現兒子吸毒,也氣得要法官將兒子收押。

▼當時臺北地院審判長楊臺清派給每人20道作文題目。(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