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摸臀性騷擾…高中女生考大學前添壓力 法院重判6月

劉姓男子對17歲高中三年級女學生性騷擾,女生報警處理,劉移送法辦,女學生稱被騷擾時她正要考大學,遇到性騷犯壓力更大,請法官重判。圖/聯合報資料庫

劉姓男子對17歲高中三年級女學生性騷擾,女生報警處理,劉移送法辦,女學生稱被騷擾時她正要考大學,遇到性騷犯壓力更大,請法官重判,臺北地院審理,判劉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女學生告訴法官,她被摸時適逢大學升學期間,壓力已經很大了,遇到這樣的事造成更大壓力,她抓住劉姓男子的當下,劉否認性騷擾,還小聲說「要揍死妳」,希望法院能對劉從重量刑。

女學生的家人說,女學生因被性騷擾心情受影響,有請輔導員協助相當期間,也希望法官給劉一個教訓,依照被害人、被害人家屬意見,法官重判劉。

2023年2月28日下午5時許,劉在臺北市信義某路段見被害女學生與友人行經,乘女學生不及防備,以手觸摸女學生左側臀部。

被害女學生遭觸摸後,回頭查看,發現劉有意逃離現場,於是大聲呼喊並將劉留置在現場,等警方到場處理後提告,檢方偵辦,依性騷擾罪起訴劉。

判決指出,劉見被害人年幼可欺,乘機性騷擾,使被害人心理受創,影響被害人身心健全發展,案發當下他沒有道歉,反而對錶示要對被害人提告,在警局、地檢署都否認犯罪,法院第一次開庭也不到,且未賠償被害人損失,考量犯罪動機等,判劉有期徒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