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臨時工 檢察官憂有詐團臥底

今年1至7月全臺地檢署新收案件,詐欺罪相關的就超過15萬件,塞爆地檢署,也擠壓偵查能量。圖爲警方破獲詐騙集團,查扣證物。(本報資料照片)

近年詐欺概況

全臺地檢署急徵百名「檢察官助理」,有檢察官認爲,政府美其名要找約僱人員幫助處理詐欺案,但約僱人員在偵查不公開情況下不能碰案件本質,根本就是急就章的產物,況且僅做3個月,完全沒未來性,法律系畢業寧可考法官助理,至少知道前途在哪。也有檢察官憂心,檢察官助理會不會被詐團臥底、吸收?

法務部日前修《洗錢防制法》,針對人頭帳戶獨立處罰,希望解決檢察官官負荷,將同一人頭帳戶被告案件集中,避免重複調查。但檢方直言,案件量並未減少,若要清查金流,仍然曠日費時,手上案件全「卡」在詐騙案。法務部統計,今年前7個月,全臺新收案件,詐騙佔35.5%居冠,有逾15萬件。

詐欺案爆量,檢察官加班加到天荒地老,凌晨下班的人比比皆是。即使昨天放颱風假,還是有檢察官到辦公室閱卷,更有檢察官無奈說,回家只剩睡覺功能,假日全捐給工作。

100名檢察官助理的員額分配,以新北、臺中和高雄等繁重地檢署各分到10人最多,其他地檢署3至5人?有檢察官被問到,能否真的減輕負擔,他突然沉默,停頓1、2秒才說「應該有吧!」

基隆某檢察官表示,詐騙案可透過限縮一般民衆網銀轉帳條件,減少損失,畢竟大多民衆不太會用到那麼大的額度,但因爲金管會及相關的法律見解不同,使得方案胎死腹中,NCC和數位部也未做好把關,導致詐騙案永遠辦不完,案件飆升還沒看到天花板、停損點。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直言,起碼超過一半偵查能量都處理詐騙案,其中8成以上是人頭帳戶,偵辦這些詐騙案件感覺都在瞎忙,很沒有成就感。

臺中地檢署分配到10名檢察官助理,檢察官仍大喊不夠,希望比照法官與法官助理達1比1編制。其他檢察官也說,若每個地檢署補到50人以上,纔會有感。

也有檢察官吐露,詐騙案倍增外,詐騙手法也不斷升級更新,須花費更多心力偵辦,「加班熬夜是常態,每天平均工作10個小時起跳」,凌晨下班的人比比皆是,有檢察官遭家人抱怨「回家只剩睡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