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宣佈停止上班 外送平臺未停止外送最高可罰10萬

地方政府府宣佈因颱風停止上班,外送平臺業者應即刻停止外送服務。本報資料照片

凱米颱風即將來襲,強風豪雨可能造成嚴重災情,新北市勞工局表示,依新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如地方政府府宣佈因颱風停止上班,外送平臺業者應即刻停止外送服務,縱然事後颱風轉向或風雨狀況未如預期,業者仍應依所訂「危害防止計劃」評估,確認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後,始可開放外送作業,若違規得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颱風期間營造工地施工架張掛的帆布或廣告物應暫時拆卸降低風壓,並確認構件是否穩固連結;塔式起重機應釋放旋轉煞車馬達,避免吊臂因超過負載而斷裂;鄰水作業應設置工作圍欄,並準備救生衣、救生索及救生筏;露天開挖工程應確認擋土支撐及排水設施;至於戶外作業應儘量避免或停止,如確有出勤的必要時,僱主也應根據風雨情況,做好緊急應變措施。

勞工局表示,勞工因颱風天氣候惡劣而無法出勤,僱主不得視爲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及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爲其他不利處分。

依照勞動部發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如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正常上下班必經途中,轄區首長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得不出勤」。

勞工因颱風無法出勤,因該風險不可歸責於勞僱雙方,雖僱主可不給薪,但勞工因颱風致未能出勤,亦非勞工所願,勞工局呼籲僱主可優於法令照常發給當日工資,若僱主因業務性質需要,有使勞工於颱風天出勤的必要時,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建議加給工資,並應給予適當協助,如提供交通工具或津貼等,使勞工能順利及平安的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