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開放大巨蛋辦演唱會 鍾小平喊「先設但書」:一定比例回饋做公益
▲臺北市議員鍾小平。(資料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全臺最大的體育場館「臺北大巨蛋」於2023年底啓用,臺北市長蔣萬安有意解決使照註記「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127條規定的緊箍咒,讓大巨蛋辦演唱會,但引發外界擔憂公安問題。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鍾小平5日表示,不能無條件通融大巨蛋開演唱會,得做一定比例回饋公益,纔可以開放。
臺北大巨蛋至今無法舉辦演唱會原因,在於大巨蛋使用執照附表注意事項第29點規定,未來依「臺北市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受理大型羣聚活動工作計劃書申請時,仍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性能設計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並列入使用執照註記。
▲臺北大巨蛋。(資料圖/記者湯興漢攝)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避難層以下的樓層,觀衆席樓地板面應在基地地面或道路路面以下7公尺以內,包含戲院、電影院、歌廳、演藝場及集會堂。但大巨蛋觀衆席位於地面以下10.5公尺,除非將大巨蛋整個砍掉重練,否則難以解套作爲演唱會用地。
面對外界出現希望大巨蛋辦演唱會的聲音,蔣萬安有意解決127條使照註記,日前開會得到2點結論,第一,內政部2017年函示大巨蛋是體育場館,沒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的問題,應依「臺北市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第二,大巨蛋要做非體育賽事,應依使用執照註記,請遠雄委由專業業者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結果,送請第三公正專業機構審查通過後辦理。
但第2項結論仍要求遠雄委託專業機構,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的結果,並送第三方公正專業機構審查;然而目前全臺能審防火逃生避難安全的單位僅只有臺建中心、消防安全基金會,臺北市政府函文臺建中心時,臺建中心反問大巨蛋防火避難審查已覈准、還要驗證什麼等問題,所以不再協助驗證。
▲臺北市長蔣萬安。(資料圖/記者黃克翔攝)
面對仍卡在同一進度,蔣萬安5月31日在議會正面表態態度,強調支持在大巨蛋辦演唱會,使國民黨籍臺北市議長戴錫欽有意出手,在6月中下旬議會臨時會6月17至26日期間,邀集各黨、無黨議員等協商開會尋求解套。
針對大巨蛋能否辦演唱會,鍾小平5日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電訪時表示,大巨蛋是運動體育場館,當初使照設計是不能開演唱會,但「我覺得可以通融,不過不是無條件通融,要看大小排場做一定比例回饋公益,且不可能內容標準和打棒球標準一樣。」
鍾小平提及,細則得要比較認真研究,並召開跨局處討論一定程度的公益回饋,「在合理的比例下,才能同意開放演唱會,一定要加上但書。」而且每一場次都要不一樣,得考量人數數量,畢竟遠雄場地收入每個不一樣,不能夠通案處理,要每一場訂出規則。
至於臺北市政府開放大巨蛋辦演唱會,會不會有圖利遠雄的問題?鍾小平認爲,這要看回饋的比例,還是要以棒球爲主,只能在空檔時間辦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