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實現補證“零等待、立刻辦”

近日,自然資源部對《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進行了修改,將遺失補證需等待15個工作日公告期的規定修改爲“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其門戶網站上刊發不動產權利人的遺失、滅失聲明後,即予以補發”。如皋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第一時間落實該修改事項:一是即時在工作羣對新的補證流程進行傳達,要求全體人員更新知識理念,掌握新規定;二是及時梳理近期已經遺失聲明但因公告期未滿未能補證的辦件,並第一時間通知當事人前來補證;三是對於“帶押補證”“帶查封補證”等特殊情形的補證流程再次進行了明晰。

近期,如皋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已經適用新規定爲羣衆辦理了5筆補證業務,解決了當事人急於補證入學報名、落戶、融資等需求,實現補證“零等待、立刻辦”。

(來源: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