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不得拆分或縮減出境數據以規避申報

通知並強調,數據處理者應當建立數據分類分級制度規程,梳理數據資源目錄標識分類訊息,在國家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下,根據人行制定的重要數據識別標準,統一對數據實施分級,嚴格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和風險評估等義務,並在此基礎上推動各數據處理者進一步做好數據敏感性、可用性層級劃分,以便在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中更好採取精細化、差異化的安全保護管理和技術措施。

當前,「辦法」約束的數據處理活動主要包括貨幣政策業務、跨境人民幣業務、銀行間各類市場交易業務、金融業綜合統計業務、支付清算業務、貨幣管理和數位人民幣業務、經理國庫業務、徵信業務、反洗錢業務等領域的數據處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