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陷空窗 試院:無緊急必要事項12日不召開院會

考試院今天表示,當正副院長、試委出缺時,爲處理攸關國考法定程序等緊急必要事項,得召集考試院會,但因尚無部會提出需提請考試院會議決的緊急必要事項,12日將不召開考試院會。

考試院第13屆考試委員任期8月31日屆滿,但因立院未能及時處理人事同意權,第14屆考試院無法於9月1日上任。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指出,依考試院會議規則第5條之1規定,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同時出缺時,爲處理攸關國家考試法定程序等緊急必要事項,仍得由其他應出席成員召集會議。

考試院表示,從5日會議後,尚無部會提出需提請考試院會議決的緊急必要事項,12日將不召開考試院會議。

考試院說明,爲使國家考試能依循典試法程序持續辦理,以維護憲法所保障人民的工作權及應考試服公職權,併爲處理攸關公務人員權益及配合其他憲政機關運作的時效性議案,考試院在看守期間仍有召開會議的必要。

考試院提到,例如9月5日考試院會議通過高普考試增列增額錄取名額案,總計增列增額錄取名額1920名,以便高普考第一試能在9月18日榜示,使部分需辦理第二試(口試)的類科得如期進行,就屬會議規則第5條之1「緊急必要事項」範疇。

考試院強調,依會議規則第5條之1,看守期間考試院召開會議應以「緊急必要事項」爲範疇,並需由第14屆就職後的院會追認。因此,9月5日考試院會議也通過看守期間考試院會議啓動作業程序,各部會如無需提請考試院會議議決的緊急必要事項,當週將不召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