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死刑不可逆 此風險不應存在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高涌誠表示,國家應廢除死刑以保障生命權與人性尊嚴。記者侯永全/攝影
國家人權委員會昨以鑑定機關身分,由監委高涌誠出席憲法法庭。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國家應廢除死刑保障生命權與人性尊嚴,並修復犯罪創傷保護被害人正義。
人權會鑑定意見指出,生命權是人權的基石,多項國際人權公約均將其視爲不可剝奪的最高權利。基於對人權價值之堅持,臺灣已將聯合國九大人權公約陸續國內法化,各級法院判決也多有引用及參採相關國際人權規範,政府應依國際人權公約廢除死刑,制定因應措施,修復犯罪傷害,進一步保障生命權。
高涌誠代表人權會出席時表示,監察院許多調查報告顯示,死刑案件從偵查到執行階段,有侵犯人權的事實,如刑求及不公平審判。以「王信福案」爲例,關鍵證據不足,之於死刑之不可逆性,此等風險根本不應存在。
高涌誠表示,人權會以國際人權公約爲標準並與國際組織社羣聯結,佐以國際學者專家研究,認爲死刑並無嚇阻實證,依舉證責任分配,國家如無法對嚇阻作用提出公信力證明,即無法說明死刑合憲性。
人權會呼籲,廢除死刑已爲人權保障的主流趨勢,併爲國際法之強制規範,全球已有四分之三的國家廢除死刑。人權會衷心希望每個人的權利及尊嚴都能獲得保障,讓臺灣成爲亞洲的人標竿。
【記者林孟潔、王宏舜/臺北報導】卅七名死囚認爲生命權不可恣意剝奪,但死刑剝奪受刑人生命權,同時侵害人性尊嚴,屬於對基本權核心本質的侵害,多數民意反對廢除死刑不足以作爲死刑合憲的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