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遭逮偷吃 徵信業者拿影片喊「用錢買名譽?」下場曝

徵信業者拍到妻子與小王約會,竟拿着偷拍影片找上妻子說「你要不要用錢買你的名聲」,遭判各拘役30天。(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人夫因懷疑妻子外遇,請了鄭姓、翁姓2名徵信業者跟蹤妻子,果然在去年2月拍到妻子與小王約會,但2名徵信業者事後竟拿偷拍影片找上女方說「要不要用錢買你的名聲」、「林爸我現在就是要給你恐嚇」,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兩人各拘役30天。

判決書指出,鄭男與翁男是徵信社員工,陳男因懷疑妻子外遇,去年1月委託鄭、翁2人調查行蹤,2月得知妻子與其他男子在工作室內約匯,鄭、翁2人就以持有女方不雅影片威脅女方,女方提告並提供當時錄音檔,鄭男提到「可以解決就是大家保密這樣而已,你要不要用錢買你的名聲」等語。

鄭男對女方說「林爸我現在就是要給你恐嚇,看要怎麼樣」、「我們的這些資料如果流出去,我要走進警察局,這就會記者來報」,翁男則說「阿你以後會躺着跟我講話,下一次你就躺着跟我講話」、「不見棺材不掉淚」。

翁、鄭兩人在偵訊時坦承不諱,被警方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結依恐嚇罪將兩人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至於聘請徵信業者的陳姓丈夫則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法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鄭、翁兩人各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