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月經來」偷吃同事 小王要「闖紅燈」 心碎夫訴離準了

人妻「月經來」偷吃同事 ,小王喊要「闖紅燈」 ,心碎夫訴離法官准了。(圖:shutterstock/達志)

在一家賣場工作的人妻,去年2月間向丈夫表示賣場需盤點、跨店支援,不但經常晚歸、外宿甚至住在孃家,最後遭丈夫抓包在公司偷吃男同事。原本丈夫一度原諒妻子,未料3個月後又二度抓包,丈夫發現妻子與小王還互傳鹹溼簡訊,包括妻子喊「月經來」,男方則回「要闖紅燈」、「吃我的肉X」等,甚至最後離家不回,丈夫最後心死訴請離婚,法官認爲,規責在女方外遇,最終判準。

根據判決書,一名人夫因爲妻子在112年2、3月間,常以任職的賣場需盤點、要看廠商維修賣場冰箱、以及需跨店支援地點較遠之分店,必須要住孃家等理由藉故離家或晚歸。

丈夫察覺妻子行跡有異,在4月份終於發現妻子與公司男同事發生婚外情,但妻子在東窗事發後,坦承在外偷吃並一再求情保證絕不再犯,獲得丈夫原諒。未料又在7月間與男同事舊情復燃再次被抓包,之後就返回孃家居住,從未再回到家中,讓他飽受精神痛苦,因此訴請離婚。

法官審理時,審閱女方與男同事經常互相傳送鹹溼簡訊,包括男方傳「內衣內褲穿性感一點」,被告則回覆「月經來」,對方又回傳「闖紅燈」。女方甚至向男方傳送愛心貼圖並稱「晚上你把我灌醉」、「我想跟你睡」,對方則回「沒問題」,被告回稱「早點灌醉,我等你來一起睡」,對方又回「一起喝 一起灌」。

女方還傳「親愛的晚上我想吃烤肉」,對方則回「吃我的肉X」,被告又回「脫掉阿」、「來啊」、「可以滿足我嗎」,對方又回「可以」,法官認定已逾越一般友誼程度之交往,因此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