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每月衝摩鐵3次」戰小王 分手遭公審 夫慘戴3年綠帽

人妻「每月衝摩鐵3次」戰小王,分手遭公審,夫慘戴3年綠帽。(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人妻趁丈夫帶小孩回老家的空檔,每個月固定和小王在住家附近的汽車旅館發生2、3次性關係,後來人妻向小王提出分手,小王因不甘展開報復,發文公審人妻,她最後不堪其擾才向丈夫坦承外遇,而丈夫也氣到將妻子告上法院,法官判人妻須賠償丈夫2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與妻子婚後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幸福美滿。2018年妻子在網路上結識小王,經對方一再追求而發展成婚外情,怎料2人竟於2018年4月起至2021年2月止,趁他每週五晚間及國定假日休假前一日晚間攜幼子返回老家時,固定以每月2、3次之頻率於住家附近之MOTEL內發生性行爲。

2021年2月間,妻子向小王提出分手,對方不甘心竟開始威脅妻子,不僅將其臉書大頭照更換爲2人親密照、在臉書內張貼親密照,更以加他及妻子家人臉書之方式不斷騷擾,妻子不堪其擾才向他坦白外遇一事,而他也氣到向妻子提告求償30萬精神撫慰金。

法庭審理時,人妻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但她在前案出庭時曾證稱,確實有與小王發展婚外情,並有發生性關係,頻率約爲每月2、3次,最後一次在2021年2月過年前,地點都是在住家附近的汽車旅館。

法官認爲人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多次與小王發生性關係,足以危害丈夫的配偶權、動搖婚姻及家庭之和諧關係,審酌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及其他各種狀況,法官判人妻須賠償丈夫20萬元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