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多女還理直氣壯 喊話妻:等我媽過世再離婚

北市一名人夫外遇遭妻子抓包,卻毫無歉意。(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人夫外遇與多名女性互傳親密對話,被妻子察覺後不覺得抱歉,僅要求妻子待婆婆過世後再離婚,讓妻子心死,決意向法院訴請離婚。臺北地院審結,判準2人離婚。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於2019年間與男子阿賢(化名)結婚,婚後共同居住於臺北市,但雙方因工作緣故需頻繁往返大陸聚少離多,由她獨自承擔家務事,但2020年起阿賢對她更加冷淡,2人幾乎無性生活,2021年9月間她發現阿賢陸續跟多名女性互傳曖昧對話,稱呼對方爲「寶貝」,表示想要擁抱、親吻,想幫對方洗澡等語,讓她感到相當不堪。

人妻控訴,自從她知情阿賢外遇,阿賢從未表達過歉意,曾要求她待婆婆過世後再離婚,又改口要修補感情,實際上2人仍分居,幾乎都是她主動去找阿賢,直到同年11月間阿賢酒醉後表示,「我們還是離婚吧,對不起是我耽誤妳了」等語,均可顯見阿賢對她已無愛意,雙方感情明顯破裂無法繼續維持,故依法訴請離婚。

臺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定阿賢婚後多次與異性親密交往,主動對他人示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分房,分居期間也對於自身行爲無悔意,主觀上無維持婚姻的意願,客觀上夫妻的基本義務也名存實亡,責任可歸咎於阿賢,故判準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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