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健身房大戰女教練 檢認:口愛不算姦淫

示意圖。(達志影像)

連姓男子在大陸廈門經營健身房,其妻也陪同赴陸生活,去年5月間,連妻觀看健身房監視器畫面,赫然發現女員工竟幫先生口交,氣得怒控先生、女員工通姦罪。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爲通姦罪必須是男女交媾行爲,但口交僅是爲了滿足性慾的色情行爲,並非所謂的「性交」,因而對連、連的女員工作出不起訴處分。

連辯稱,去年5月間某一天下午2點多是很突發的狀況,因爲女員工是教練,他在教室內做伸展和放鬆的動作,女教練在旁邊幫他按摩,之後女教練主動接吻,後來就有口交,二人僅此而已,並沒有發生性交行爲。

檢察官詢問連妻有沒有其他通姦、相姦行爲,連妻則迴應,先生事發後,將監視器都拔掉,並沒有其他證據顯示兩人有姦淫的行爲。

不起訴書指出,通姦罪處罰範圍仍限於男女性器官接合,不包括「口交」在內,因而對二人作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