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吃頓飯就外遇 女店員吃醋喊9字成鐵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在小吃部工作的女子美美(化名)被指控與人夫阿強(化名)搞曖昧,雖然她強調是男方主動追求,自己有拒絕,但在兩人的對話紀錄中,她曾吃醋說出「你害我現在心裡很悶」等話,反而成了侵害正宮配偶權的鐵證,日前被橋頭地院法官裁定應賠償正宮5萬元。
▲美美強調是阿強主動追求她。(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正宮在判決書中主張,美美明知道阿強是有配偶之人,仍與阿強互相傳送親密對話,顯然已經逾矩,兩人屬於不正常交往行爲,侵害到她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因而決定對美美提告求償50萬元。
美美則辯稱,她的工作是在小吃部陪客人喝酒聊天,阿強來店裡消費,卻喜歡上她並展開追求,她不願意破壞別人的家庭,所以都有拒絕。
然而,橋頭地院法官檢視美美與阿強的對話紀錄,發現兩人曾互傳「想你了怎麼辦」、「寶貝我愛你(貼圖)」、「還可以陪妳睡喔」等訊息,還曾相約見面數次;此外,當阿強向美美解釋,自己只把其他小姐當妹妹、只有看上美美一人時,美美還吃醋回覆「你害我現在心裡很悶」。
法官認爲,從對話內容看來,美美不僅沒有嚴正拒絕阿強,還透過訊息打情罵俏,種種行爲確實侵害到正宮的配偶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差距等因素之後,最終判她應賠償正宮5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