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女友女兒逼「三修」7次 害她身心崩潰!淫神棍判8年定讞

▲小焦獨自在房間時,甚至還會被男子闖入要求三修,讓她非常崩潰。此爲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林姓男子謊稱自己是神明乩身,要求女友阿蘭(化名)、阿蘭女兒小焦(化名),喝下他提供的「牛樟芝」飲料,並逼迫「三修」7次,甚至還在神明廳內大玩3P。小焦不堪虐待報警,全案因此揭發。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林男判刑8年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開設工廠,工廠早期賺了不少錢,但近年來虧損,林男因此將工廠負責人改成阿蘭;至於阿蘭因爲擔心林男離開後沒人償還債務,所以也隱忍不敢違逆林男。林男自2020年起,開始染指小焦。

林男謊稱自己是神明乩身,對阿蘭母女說:「因爲我們3個都是要修行的關係,我們必須要做這些事情,才能免除身上不好的事情。」因此他拿出「牛樟芝」的飲料,強逼小焦喝下。小焦證稱,每次喝了這飲料後「就會沒意識跟手腳無力」;而後他再要求母女互相愛撫,最後他拿出紅緞帶,捆綁小焦四肢,性侵得逞。

林男作法性侵的地點選在自家神明廳,有時候會在小焦的房間裡,甚至還到工廠的神明廳內。過程中林男還會言語刺激小焦「我知道你很舒服」、「你想要叫就叫出來」、「我玩你這邊你舒不舒服」,甚至說「我射你裡面,如果你懷孕不是我的錯,是你在外面亂搞」之類的話語。

林男也騙說要完成7次行爲才功德圓滿,但每次完事後,他會對小焦說「因爲我覺得你沒有很享受,這次不算下次纔算」。小焦極度不願意,因爲林男隨時會闖進房間逼她,讓她緊張、無法放鬆精神,頭痛到無法睡覺甚至失眠,最後更自殘,小焦因此到身心科診所求診。總計小焦遭侵犯7次,她忍無可忍,覺得自己就像「廉價妓女」,憤而到分局報警,揪出林男惡行。檢方依照「家暴強制性交罪」嫌對林男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牛樟芝」飲料,造成小焦意識不清、身體無力、無法反抗,因此依照7個「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將林男重判有期徒刑13年。但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二審認爲無法證明飲料產生安眠藥的效果,因此依照罪疑有利被告原則,認定較輕的罪刑,最後改判有期徒刑8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6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