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行人交通事故死亡數上升 中警9月起大執法...70路口加強取締
▲臺中市警局9月起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圖/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提供)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交通部統計上半年全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去年下降,行人死亡數量卻提升,有鑑於此,臺中市警局9月起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針對臺中市70處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內容包括闖紅燈、車子未禮讓行人、行人闖紅燈及隨意穿越馬路等違規事項,本專案執行至今年底。
交通部發布今年1至5月交通事故統計資料,全臺死亡比去年同期下降8.9%,但行人死亡增加2.6%;臺中市與去年同期整體死亡也減少18.1%(26人),行人死亡卻也比同期增加7人。
臺中市警局配合交通部9月交通月「人本交通-停讓文化」,加強宣導「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並從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執行交通大執法,針對臺中市行人易生事故路口共70處,啓動警力維護行人安全,重點取締「闖紅燈、車不讓人、路口搶快提前左轉彎、行人闖紅燈及隨意穿越道路」等4大違規項目。
警察局特別呼籲行人,不要貪圖一時便利而隨意在路段中間穿越馬路,不僅造成自身危險也容易因往來車輛速度過快而釀成嚴重交通事故;民衆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如遇有行人通過路口應完全停下來讓行人優先過馬路,如有違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舉發,處以1200元至6000元(汽車6000元、機車1200元)並記點3點,若因而肇事使人傷亡更會弔扣駕照一年或吊銷駕照。
此外,無號誌路口更應減速慢行觀察路口安全後才通過,若遇有行人穿越道路一樣要停讓,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走時注意周遭交通狀況不宜使用手機,不要任意穿越車道,不可闖紅燈應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纔有保障。如有違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5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