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1700露營區僅541個合法 廉政署下令徹查主管機關
▲近年來露營成爲國人最熱門的休閒活動。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圖/記者黃薰逸攝)記者趙永博/臺北報導
隨着露營活動在國內逐漸風行,全臺從原本的幾百家,躍升到有一千七百餘個露營區,合法的營區卻不到4成,因爲現行法規不明確,造成業者無所適從,且主管機關消極管理的亂象。面對亂象,廉政署派執法人員進行教育訓練,4月起由主管機關政風機構針對露營區設置及管理進行全面性清查。
根據露營專業網站「露營窩」的推薦,全臺目前總共1730個露營場地,交通部觀光局露營區兩波彙整名單,有案登記共983家,其中合法僅佔541家,應注意372家,違法(查處中)70家,相比全臺1730個營地,合法的業者不到4成的合格率。
廉政署表示,目前我國並未針對露營區設置專法,相關規定散見於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等法規中,主管機關不同權責不易釐清,造成行政機關消極處理,進而導致違法律露營區未能即時被裁罰或停業,甚至罰不怕。
爲了解其中是否有人謀不臧的情事,廉政署今年計劃辦理「露營地清查」廉政革新計劃,此次廉政署清查重點在於發掘各主關機關在露營區設置的審覈與管理監督上,有無公務員涉及違法怠職或包庇違法業者等情事,清查專案報告預計今年10月底完成,也將提供資料給各主管機關參考,協助制定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