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基金早參 | 145家基金公司管理費收入同比降超13%;長城證券擬申請北交所做市業務資格

|2024年9月3日 星期二|

NO.1 145家基金公司管理費同比降超13%,部分“網紅款”基金下滑近50%

自從去年下半年實施降費以來,今年上半年算是降費後首個完整的半年度。最新的基金半年報統計數據顯示,145家基金公司在上半年的累計管理費收入約583億元,相比於去年上半年的676億元,降幅超過13%。不過具體到各家基金公司,情況又有所不同,有的是管理規模增,管理費降,還有的是管理費、管理規模雙降。此外,具體到單隻基金上,部分“網紅款”權益基金上半年管理費同比減少超三分之一,有的同比減少近50%。

點評:基金管理費的下降反映了當前市場環境下基金公司面臨的競爭壓力。在行業降傭降費背景下,基金公司的盈利能力面臨較大考驗,可能影響其服務質量和產品創新。此外,部分“網紅款”基金管理費的大幅下降可能意味着這些基金面臨較大的贖回壓力,或是業績表現未能達到投資者預期,導致資金流出。基金公司需要在降低費用和保持服務質量之間找到平衡點。

NO.2 長城證券擬申請北交所做市業務資格

9月2日,長城證券公告,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申請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做市業務資格並開展相關業務的議案》。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議案後,公司經營管理層將辦理業務資格的申請、備案等相關手續。

點評:長城證券申請北交所做市商資格,顯示了公司對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積極參與和對北交所市場潛力的認可。做市商業務能夠爲券商帶來穩定的交易收入,同時提升市場流動性和價格發現功能。然而,做市業務也要求券商具備較強的風險管理能力和資本實力。長城證券需要確保其風險控制機制能夠適應做市業務的特點,以避免潛在的市場風險。

NO.3 證券糾紛調解規則擬被修訂,引入小額速調機制

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糾紛多元化解,中國證券協會對調解自律規則進行修訂。據悉,修訂後形成內容覆蓋調解工作機制與原則、當事人權利與義務、組織架構、調解申請與受理、調解程序與資料管理的證券糾紛調解規則。中國證券業協會表示,隨着行業投資者保護力度不斷加強,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已全面鋪開,在實踐中逐漸探索形成了委託調解、示範判決、小額速調、無爭議事實記載等創新舉措,有必要將相關舉措納入調解規則,進一步暢通投資者訴求表達和權利救濟渠道、夯實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點評:證券糾紛調解規則的修訂,特別是小額速調機制的引入,是資本市場法治化、市場化改革的重要一步。這一機制能夠提高糾紛解決的效率,降低投資者的維權成本,增強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然而,速調機制的實施效果還取決於調解機構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以及投資者對調解結果的認可度。中國證券業協會需要確保調解規則的透明性和執行力,同時加強對調解人員的培訓和監督,以確保調解工作的質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