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抓起來!貴婦奈奈無緣公公禁奢令啓動 連搭計程車都不行

▲貴婦奈奈男友父黃立雄欠稅千萬,士林執行署已發佈禁奢令。(資料圖/記者陳煥丞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全民盯起來!網紅貴婦奈奈男友父黃立雄因涉詐欺案,5月被押解返臺,但黃欠稅7130萬餘元,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列爲欠稅大戶,甚至命他端午節後,得提出清償計劃,但黃仍置之不理,士林分署昨(11日)對他發佈禁奢令,凡違反被民衆檢舉,都可能爲聲請法院管收的強力事由。

調查指出,黃立雄與兒子創立「杏立博全」醫美診所,卻積欠103年、104年、106年、107年度4年度的綜合所得稅及罰鍰,包括欠繳個人健保費、違反醫療法罰鍰等,總計欠稅7155萬餘元,其中107年度積欠之所得稅就高達3448萬餘元、罰鍰3131萬餘元,因此被列爲「欠稅大戶」。

國稅局移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追討,全面清查其名下財產,卻發現他在臺資產所剩無幾,僅保險部分99萬5610元能執行,士林分署因此發佈獎勵公告,若民衆檢舉黃名下財產,檢舉獎金最高可拿到100萬元。

5月15日士林分署首度通知黃說明,黃只對107年綜所稅有疑義,覺得沒賺那麼多,又推託稱醫美診所是兒子經營,診所積欠的所得稅不能推到他頭上,請求給他一個禮拜時間親自清查。

不過,士林分署認爲黃逃匿加拿大長達6年,返臺後又能立即繳出50萬交保金,並非全無資力,將於端午節再度通知黃說明,並要求提出具體清償計劃,孰料,至今尚未收到相關計劃,11日已對黃髮出禁奢命令。

▲已故的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曾因欠稅上億元破產,破產後仍過極奢日子引撻伐,催生出「禁奢令」。(資料圖/記者林敬旻攝)

禁奢令又名「孫道存條款」,全因前太電董座孫道存欠稅上億,還過極奢華生活引撻伐,催生此條款。

禁令包括禁止一定金額消費(如購買、租賃或使用單筆新臺幣2000以上之商品或服務)、搭乘特定的交通工具(如計程車、高鐵、飛機)、特定投資(股票、期貨)、到高消費場所消費(如酒店、高爾夫球俱樂部等),即使是由他人提供,均受限制。

凡義務人其生活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或違反禁止命令之情形,民衆均可提供相關證據資料檢舉,經確認後,依滯欠金額核發1萬至10萬元不等獎金,特別困難者最高可獲20萬元;若成功限期清償或裁定管收後清償,將按清償金額的5%發放獎金,最高可達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