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致賴總統、國會公開信 提5訴求籲導正公教年改缺失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本報資料照)
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修正案,提高警消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引起各界關注。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9)日表示,警消人員工作有其特殊性,但退休給予仍應考量基本公平性,考量警消人員工作屬性,理應調整現職待遇、提升勞動保障、開放組織工會,國會修法方向直接打破退撫給予之基本公平原則,纔會導致廣大公教人員產生強烈相對剝奪感。
回顧年改迄今,公教人員備受屈辱,就連改革方案也只專挑公教,在提升警消所得替代率後,全教總要求朝野停止差別待遇,並導正公教年改缺失,對此提出5大訴求:
首先,全教總呼籲政府應比照勞保模式,儘速完成對公教退撫基金的撥補,包括原有財務缺口、112年新制後的新缺口,以及提升警消替代率後產生的最新缺口,以確保公教人員權益。
其次,全教總要求修法返還年資補償金。此補償金是因制度改革受損的填補機制,爲政府預算支出,與退撫基金無關。前次年改剝奪公教人員此項法定權利,卻獨留軍職人員,造成不公平現象。
第三,關於停止下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議題,全教總支持此舉,但建議政府應同步編列財源挹注基金,以彌補可能出現的新財務缺口。
第四,針對112年新制,全教總主張,應取消年改天花板,讓退休公教人員能同時領取公保年金和退撫給付。因爲公保與退撫是獨立運作的共同基金,應允許退休人員領取雙層年金。
最後,全教總建議,調整現行薪資及退休所得的計算標準。目前僅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與實際生活水準差距甚大,建議改以「重要民生物價指數」爲準,以更貼近實際生活需求。
公教年改以來爭議不斷,值此國會通過提升警消人員替代率,公教人員在年改所受之不公對待,尤應加以正視並積極導正,全教總強烈要求政府落實僱主責任,停止差別待遇,導正公教年改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