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
拳擊運動的確切起源尚不清楚,不過現存最早證據來自於伊拉克發現的蘇美爾文物,這些文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688年,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引入了拳擊。當時爲保護拳擊手,在他們的手部和小臂纏繞了皮條。
隨着羅馬帝國的崩塌,拳擊運動也隨即“突然死亡”。這項運動於17世紀的英格蘭再次興起,組織有序的業餘拳擊比賽於1880年正式開始。起初,拳擊比賽僅設5個重量級:雛量級(不超過54公斤)、羽量級(不超過57公斤)、輕量級(不超過63.5公斤)、中量級(不超過73公斤)、重量級(任何體重均可)。
規則概要
奧運會拳擊運動規則特殊。只有業餘拳擊手才能參賽,這意味着奧運會往往成爲一些明星選手輝煌職業生涯的起點,其中包括穆罕默德·阿里;1960年羅馬奧運會,當時名爲卡修斯·克萊的拳王阿里奪得了輕重量級的冠軍。
1984年至2012年,拳擊手必須佩戴防護頭盔,直到2016年裡約奧運會取消了這一規定。男子拳擊比賽通過三個回合分出勝負,每回合三分鐘;女子共四回合,每回合兩分鐘。每輪結束時,裁判將根據評判標準決定每輪的勝者,獲勝一方可以得到10分;而失敗一方根據那一輪的表現,可以得到7-9分。比賽結束後,裁判將每回合得分相加,得出最後的勝者。
奧林匹克歷史
拳擊於1904年首次在現代奧運會中亮相,之後僅缺席過一次奧運會——1912年斯德哥爾摩奧運會,因爲當時的瑞典法律禁止這項運動。2012年倫敦奧運會首次設立了女子拳擊項目。美國隊在1904年聖路易斯奧運會上橫掃領獎臺,因爲他們是唯一參加該項目的國家奧委會。美國隊在該項目上一直保持着統治力,共贏得117枚獎牌,緊隨其後的是古巴(78枚獎牌)和英國(62枚獎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