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代孕龍鳳胎監護權案:丈夫去世公婆與媳婦爭奪代孕的龍鳳胎

(原標題:全國首例代孕龍鳳胎監護權案:丈夫去世公婆與媳婦爭奪代孕的龍鳳胎)

2011年,上海,無法生育的陳女士和丈夫羅先生通過購買卵子代孕分娩的方式,生下了一對龍鳳胎寶寶。三年後羅先生突發疾病逝世。隨後羅先生的父母將陳女士告上法庭,爭奪這對龍鳳胎的監護權。從法律上看,龍鳳胎有三個“媽媽:提供卵子的基因母親、負責孕育的代孕母親和撫養母親(即陳女士)。一審法院將龍鳳胎的監護權判給了羅先生的父母。陳女士不服上訴,二審法院認爲,監護權歸屬應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改判將龍鳳胎撫養權給了撫養母親陳女士。

案見·時光法影:代孕龍鳳胎的監護權歸誰?(來源:看看新聞Knews)